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2023年焦亚硫酸钠采购
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2023年焦亚硫酸钠采购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2-12-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2023年焦亚硫酸钠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焦亚硫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用焦亚硫酸钠,涉及1个品种。焦亚硫酸钠在配制罐中被脱盐水溶解,制成一定浓度的亚硫酸氢钠溶液,供给腈纶厂聚合装置使用。
本次招标:焦亚硫酸钠,纯度≥97.5%,627吨。
本项目估算(最高限价):282.15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交货期:按需供货、见合同文本。
包装要求:桶或袋包装。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结算的数量和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和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人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提供产品,要进行20吨的装置试用考核,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买方腈纶厂负责出具试用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大批进货。因供货产品原因试用不合格的,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试用的产品不予结算。其他内容见考核方案。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化纤运行部
联系人:孙松义 联系方式:045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丛相东 联系方式:0459-*******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焦亚硫酸钠 | ≥97.5% | 吨 | 627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聚合装置使用的焦亚硫酸氢钠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履约保证金15万元
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4.2、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与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3、违约责任
(1)、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卖方所供物资到货检验不合格(按大庆石化公司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指标),需马上进行换货,换货后仍不合格或由于生产急用直接让步放行的均扣违约部分10%违约金。卖方保证在买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卖方无偿调换,由于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协议物资买方有权终止协议,剩余物资卖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买方支付寄售含税总价(以寄售标的物明细表为准)10%的违约金;买方可从所有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卖方违约金。
(3)、失信行为处置。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买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给予失信行为处置。
(4)、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4.5、技术要求“6、资料交付”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产品检验单/产品合格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但不作为否决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营业执照;
3.3、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及国际证书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4、检测报告: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技术要求附件“3.1.1 焦亚硫酸钠物化性能指标”中的要求。
3.5、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1-09 12:00:00至2023-01-16 10: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01-30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丛相东 联系方式: 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标签: 焦亚硫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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