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 SDCZ-2023-002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
项目名称 | 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 | 阅读量 | 5 |
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达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06室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CZ-2023-002
2.项目名称:齐河县表白寺镇大周村亮化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06室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现场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另准备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否则不予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标书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20日9时30分至2023年1月20日10时00分
2.地点:齐河县表白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20日10时00分
2.地点:齐河县表白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齐河县表白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
联系方式:0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楼
联系方式:150*****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0*****185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发布人: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
标签: 亮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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