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确定邀请酒泉市文瑞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天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XZB2023-02号
二、项目名称: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金塔县国储林(生态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四、服务费预算金额:小写:¥******.00,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五、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招标公告内容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投标人要为本公司上传的资料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将系统上传所有资格文件一式两份加盖鲜章送至代理公司。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审核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9日15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15时30分;
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01月09日15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15时50分;
竞价时间:2023年01月10日16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18时00分。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括与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且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报价表在完成平台报价后,将纸质报价明细表同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代理公司。
九、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验收工作。
十、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联系人:向锋
电话:09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系人:李英文
电话:0937-*******
附 件:承诺书格式
2023年01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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