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域铁路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域铁路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市域铁路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宁波市域铁路慈溪线起于孔浦站,后经江北城区、镇海城区、九龙湖镇、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本线终点站慈溪高铁站。线路全长约64.33km,其中桥梁长39.66km,隧道长24.67km。共设13座车站,平均站间距5.304km,设龙山车辆段1座。全线设牵引变电所2座,分别是慈溪牵引变电所和龙山牵引变电所。
宁波市域铁路象山线起自鄞州区小洋江站,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跨海后经象山县贤庠、大徐后进入象山县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61.45km,高架线长31.35km(含跨海段6.2km);隧道长28.32km,路基长0.91km。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全线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1座。
2.3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建设期视频监控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心机房设备采购,含视频监控总平台硬件设备、市域公司数字化平台硬件设备、市域公司视频监控硬件设备;
(2)市域公司现场监控分中心建设(慈溪线、象山线各一处,含机房设备及服务、智慧屏、会议设备等);
(3)慈溪线、象山线建设期高位监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等服务。
(4)无人机定期巡航和应急巡检服务(含无人机管理平台集成服务);
(5)项目网络、维护、值班等服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视频监控服务工作,预计4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批准该法人授权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该法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9 日9时00分至2023年 1 月 2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3 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 月 30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柯宁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於苏妙、王锦、屠世侠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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