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7号线江岸区段三阳路邮局片及中储风井片一期渣土清运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7号线江岸区段三阳路邮局片及中储风井片一期渣土清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文号为岸政征[2015]3号的房屋征收决定书批准,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江岸区段三阳路邮局片及中储风井片一期项目渣土清运项目(招标编号2015WHXD-B038-G),建设单位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项目的渣土清运面积约 8.94万 平方米;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中山大道三阳路及解放大道三阳路沿线附近涉及工程红线范围内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2.3计划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均可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市城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3.3具有固定的满足企业管理的办公场所和运输车辆停放场地;
3.4具备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测检验合格的自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20辆以上及相关设备;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年检合格的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具有牌照、行驶证(有效期内)、营运证等证件,驾驶员必须取得与驾驶车辆相适应的年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上岗证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5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应按要求安装相关行业专业标识;
3.6具有专营区域定向的专营渣土卸点。
3.7近三年有类似渣土清运的业绩。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受理同一法人代表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不受理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的多个投标申请人同时投标(以先报名为准)。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建设网等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9日的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4)办公场所和停车场证明材料;(5)渣土运输车辆牌照、行驶证(有效期内)、营运证、年检材料等证件;(6)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上岗证;(7)专营的渣土卸货地点证明材料;(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近三年类似业绩;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3 本资格预审文件不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请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接受资格预审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015年7月6日下午14:00至16:00。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27层5-7号房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江岸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景亮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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