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K)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K),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川气东送全线35座站场,107座阀室的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1月1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七、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七、其他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七、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川气东送2023年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对川气东送全线35座站场,107座阀室的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不涉及配件更换)。合理安排检定时间,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并提供上门检测服务,保证检定设备在有效期使用,并出具检测报告。

2.2 招标范围

川气东送全线35座站场,107座阀室的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2.3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 服务地点

川气东送管道西起川东北普光首站,东至上海输气站,途经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上海6省2个直辖市;管道全长约2308Km,分为“一干、一专、四支”,即主干管道、达州专线和川维支线、江西支线、武汉石化支线、南京支线。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6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7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为96万元,含增值税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为自检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自检机构只能在检验本企业范围内设备,不能检测其他单位设备)。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项类似项目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相关检测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主页体现工作内容(同时具备空气呼吸器、固定式及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检验员证书,代号QP-1证书),

并注册在本公司。同时具有计量专业人才培训证书,计量专业人才培训证书应涵盖可燃气体、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四种气体检测资质中的至少两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要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2投标人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至少配备2名基础检测人员,所配置的人员均持证上岗,持有资质涵盖气瓶检验员QP-1或计量专业人才培训证书,计量证书中应涵盖可燃气体、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四种气体检测资质中的至少两项。项目负责人和基础检测人员持有资质必须涵盖气瓶检验员QP-1和可燃气体、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四种气体检测资质。(投标人提供的基础检测人员与增加的检测人员需分别列出)

注:投标人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和基础检测人员不可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更换人员资质需等同或高于原有资质,且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4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网址:www.365trade.com.cn)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特别告知)。

4.2投标人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网站帮助中心的“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09:00(北京时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www.365trade.com.cn)网络提交(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5.3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8 万元人民币。

5.4.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5.4.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5.4.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特别告知。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招联合交易平台开标大厅(网址www.365trade.com.cn)。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www.365trade.com.cn)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投标人无需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仪式。从项目开标时间算起,各投标人需15分钟内确认唱标结果并签字,超过规定时间后未签字视为认同唱标结果。若对唱标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唱标结束后15分钟内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超过规定时间后视为无异议。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楠筠、张壮

电 话: 132*****210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热线:010-****************

电子邮件:zhangzhuang@cntcit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9日

附件一 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一、网上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流程

1. 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或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www.cntcitc.com.cn)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

2.标书购买及下载:潜在投标供应商凭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可付款购买,逾期(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将无法付款下载电子标书。

二、标书款及下载服务费

1.标书款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

2.标书下载服务费:每标包200元,购买后3个工作日开具,标书购买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3.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30到12:00,13:30到17:00。

三、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户或基本存款信息复印件。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4.供应商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相同;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相同。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退还: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未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内日退还(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

四、其它事项

1.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均为线上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标书下载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闫井超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陈楠筠、张壮

电话:132*****210

电子邮件:zhangzhua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30339*****417*****
,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重庆,四川,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南京,武汉,重庆,达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呼吸器 体检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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