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租资料(2023年1-01期)
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租资料(2023年1-01期)
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资料
(2023年1-01期)
2023年1月
资料目录
1.招租须知
2.竞租者应提供的有关证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招租资产清单(2023年1-01期)
5.合同模板
6.承诺书及招租报名申请表
7.公司其他在租资产清单
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 租 须 知
据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资产为国有资产,为保证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合法有效,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最终经出租单位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承租人。
三、相关名词定义
(一)“出租单位”系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意向承租人”系指有承租意向,提交申请并缴纳报名履 约保证金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其他组织;
(三)“有效报价”系指不低于起租价的报价。
四、本次招租相关现场踏勘、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一)现场踏勘:报名者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踏勘现场);
(二)招租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
(三)招租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管理公司(丹寨县龙泉镇鼓楼路16号一楼);
(五)联系方式:0855-*******(秦女士)。
五、报名者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者可以是企业、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第七条;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和办理
(一)意向承租人在公告发布期间踏勘现场后,自2023年1月9日起,可前往报名地点填写招租申请表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经财务部及资本管理运营部审核签字后,确认报名成功;
(二)意向承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竞租 都要单独填写招租申请表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名:
1.申请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未按规定缴纳报名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含招租申请表报价低于起租价格);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报名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
(一)报名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资产类别不同,金额为1000-*****元不等,其中I类资产*****元/宗、II类资产5000元/ 宗、III类资产1000元/宗。履约保证金缴纳期间不产生任何利息。报名履约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微信及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缴纳;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退出或要求退出竞拍的;
2.意向承租人在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参与竞拍,或竞拍过程中退出的;
3.意向承租人中标后拒绝或未在通知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八、承租人资格确认
自招租报名时间起,出现首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后,3个工作日后报名截止(不包括报名当天),在此期间内若有且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经出租单位会议核准后确定其承租资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由出租单位组织公开竞价,按竞价孰高原则,竞得者经出租单位会议核准后确定其承租资格。
九、竞租程序
当招租资产在报名截止前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按公开竞价孰高原则由出租单位组织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竞价组织者为出租单位资本管理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意向承租人到场参与竞租,通知内容包括竞租时间、竞租地点;
(二)通过竞租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无法在竞租前联系上或取得联系后超过通知时间未到场者视为退出,出租单位不退还报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竞租报价:竞租报价起价为征集到的所有意向承租人的最 高报价;
(四)竞租加价根据资产标的不同,由组织者现场确定。
(五)竞租报价排序:参与同一资产竞租的,按以下排序确定竞租报价顺序,上一顺位缺失则由下一顺位递补,顺位相同(同一日报名)则抽签决定;
1.第一顺位竞租人为原资产承租人;
2.第二顺位竞租人为首位报名者;
3.第三顺位竞租人为第二报名者;
4.第四顺位竞租人为第三报名者;
5.第五及以下顺位竞租人以此类推。
(六)同等价格情况下按竞租人顺位确认承租资格。
十、签订租赁合同
本次招租资产为国有资产,为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合法性,无论是唯一报名者还是通过竞租方式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其结果均需通过出租单位会议审议(竞租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会议通过后通知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会议审议未通过,则全额退还报名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租标的情况以实际踏勘时的现状为准(部分标的含瑕疵),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报名者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报名者在报名前必须自行审验标的情况,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
(二)店面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各个店铺整体面积现状为准招 租,店面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三)参加本次招租的报名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四)本公司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在招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9日
招租资产清单(2023年1-01期)
资产序号 | 资产编号 | 房屋坐落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 原经营类型 | 本期起租价 (元/㎡/月) | 资产类别 | 竞租底价 月租金(元) | 经营要求及备注 |
1 | 原司法局-101 | 建设东路文卫巷 | 商业 | 18.41 | 理发店 | 22.66 | Ⅱ | 5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 | 交通局-101 | 建设北路中段 | 商业 | 26.03 | 药店 | 53.00 | Ⅱ | 138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 | 交通局-102 | 建设北路中段 | 商业 | 25.87 | 药店 | 53.00 | Ⅱ | 137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4 | 交通局-103 | 建设北路中段 | 商业 | 26.11 | 理发店 | 53.00 | Ⅱ | 138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5 | 老武装部-101 | 建设北路 | 商业 | 37.46 | 广告店 | 43.25 | Ⅱ | 162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6 | 老武装部-102 | 建设北路 | 商业 | 27.26 | 鸟笼店 | 50.00 | Ⅱ | 13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7 | 老武装部-103 | 建设北路 | 商业 | 27.18 | 鸟笼店 | 50.00 | Ⅱ | 13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8 | 老武装部-104 | 建设北路 | 商业 | 27.10 | 鸟笼店 | 50.00 | Ⅱ | 13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资产序号 | 资产编号 | 房屋坐落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 原经营类型 | 本期起租价 (元/㎡/月) | 资产类别 | 竞租底价 月租金(元) | 经营要求及备注 |
9 | 三中-101 | 建设南路三中门口 | 商业 | 20.36 | 种子店 | 57.47 | Ⅱ | 117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0 | 三中-102 | 建设南路三中门口 | 商业 | 15.04 | 种子店 | 66.00 | Ⅱ | 99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1 | 三中-106 | 建设南路三中门口 | 商业 | 20.72 | 桶装水店 | 66.00 | Ⅱ | 137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2 | 老粮食局-103 | 建设南路老粮食局 | 商业 | 31.22 | 小吃店 | 54.50 | Ⅱ | 17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3 | 老粮食局-104 | 建设南路老粮食局 | 商业 | 31.14 | 副食店 | 54.50 | Ⅱ | 17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4 | 老粮食局-105 | 建设南路老粮食局 | 商业 | 31.14 | 种子店 | 54.50 | Ⅱ | 17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5 | 老粮食局-106 | 建设南路老粮食局 | 商业 | 31.14 | 种子店 | 54.50 | Ⅱ | 17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6 | 财政局-101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37.13 | 洗衣店 | 60.00 | Ⅱ | 22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7 | 财政局-102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49.37 | 副食店 | 60.00 | Ⅱ | 29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8 | 财政局-103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35.50 | 复印店 | 60.00 | Ⅱ | 21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19 | 财政局-104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35.50 | 理发店 | 60.00 | Ⅱ | 21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资产序号 | 资产编号 | 房屋坐落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 原经营类型 | 本期起租价 (元/㎡/月) | 资产类别 | 竞租底价 月租金(元) | 经营要求及备注 |
20 | 财政局-105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49.37 | 特产店 | 60.00 | Ⅱ | 29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1 | 财政局-106 | 龙泉大道财政局 | 商业 | 37.13 | 特产店 | 60.00 | Ⅱ | 22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2 | 原社保局-101 | 湖南街口 | 商业 | 23.77 | 窗帘店 | 61.00 | Ⅱ | 122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3 | 原社保局-102 | 湖南街口 | 商业 | 23.89 | 窗帘店 | 61.00 | Ⅱ | 12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4 | 原社保局-103 | 湖南街口 | 商业 | 30.03 | 窗帘店 | 61.00 | Ⅱ | 155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5 | 原社保局-104 | 湖南街口 | 商业 | 11.67 | 彩票店 | 61.00 | Ⅱ | 71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6 | 原社保局-105 | 湖南街口 | 商业 | 59.02 | 厨卫店 | 61.00 | Ⅱ | 36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7 | 原社保局-106 | 湖南街口 | 商业 | 29.94 | 五金店 | 61.00 | Ⅱ | 18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8 | 原社保局-107 | 湖南街口 | 商业 | 30.18 | 五金店 | 61.00 | Ⅱ | 18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29 | 原社保局-108 | 湖南街口 | 商业 | 29.72 | 百货店 | 61.00 | Ⅱ | 181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资产序号 | 资产编号 | 房屋坐落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 原经营类型 | 本期起租价 (元/㎡/月) | 资产类别 | 竞租底价 月租金(元) | 经营要求及备注 |
30 | 民宗局-101 | 龙泉大道民宗局 | 商业 | 54.22 | 餐饮店 | 51.00 | Ⅱ | 276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1 | 民宗局-103 | 龙泉大道民宗局 | 商业 | 14.82 | 花店 | 107.96 | Ⅱ | 16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2 | 农业局-101 | 建设北路 | 商业 | 27.36 | 手机维修店 | 84.07 | Ⅱ | 23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3 | 农业局-102 | 建设北路 | 商业 | 33.73 | 手机维修店 | 84.07 | Ⅱ | 283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4 | 农业局-103 | 建设北路 | 商业 | 32.61 | 兽药店 | 84.07 | Ⅱ | 274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5 | 建设南路-166 | 建设南路 | 商业 | 835.35 | 宁航蜡染 | 8.98 | Ⅰ | 75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6 | 汽车站-101 | 振兴路汽车站 | 商业 | 30.36 | 副食店 | 98.814 | Ⅱ | 30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7 | 民政局-106 | 振兴路民政局 | 商业 | 30.25 | 烧烤店 | 74.38 | Ⅱ | 225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38 | 龙泉区公所-101 | 建设南路原龙泉区公所 | 商业 | 25.42 | 农用肥料店 | 75.65 | Ⅱ | 192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资产序号 | 资产编号 | 房屋坐落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 原经营类型 | 本期起租价 (元/㎡/月) | 资产类别 | 竞租底价 月租金(元) | 经营要求及备注 |
39 | 龙泉区公所-102 | 建设南路原龙泉区公所 | 商业 | 30.42 | 农用肥料店 | 75.65 | Ⅱ | 23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40 | 龙泉区公所-103 | 建设南路原龙泉区公所 | 商业 | 15.52 | 农用肥料店 | 75.65 | Ⅱ | 117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41 | 龙泉区公所-104 | 建设南路原龙泉区公所 | 商业 | 13.93 | 农用肥料店 | 75.65 | Ⅱ | 105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42 | 龙泉区公所-105 (有台阶) | 建设南路原龙泉区公所 | 商业 | 13.22 | 农用肥料店 | 75.65 | Ⅱ | 1000.00 | 法律允许经营范围 |
合计 | *****.00 | ||||||||
备注:一年起租,年递增6%。 |
竞租人应提供的有关证件
一、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
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竞租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姓 名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
职 务 | 职 务 | ||
证件 号码 | 身 份 证 | 证件 号码 | 身 份 证 |
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 2023年第1-01期的招租工作: 一、代表本人参与本次招租会的一切事宜; 二、代表本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租赁协议》或具有法律意 义的相关文件、凭证等; 三、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协议或文件,本 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委托期限: 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
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No(2023)房租 号
出租方: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根据《民典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出租给乙方,由乙方管理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大写:。
(二)支付方式:乙方按年支付,且是“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以后每次于租金到期当月2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期租金。
四、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并追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将所承租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乙方利用所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或违反国家政策等活动,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的。
(三)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天的,视同乙方放弃承租权,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本条第(一)、(二)项之一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赔偿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乙方自愿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待合同期满,结清各种手续后,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可从押金中抵扣相应的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在甲方保管押金期内,押金不计利息。
六、甲方交给乙方的房屋设施包括地坪、坡璃窗、卷帘门、电表、自来水管及水龙头等在租期内由乙方管理使用,如因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或赔偿,因不可抗拒损坏的,由甲方及时修缮。
七、租赁期内,甲方按合同收取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如各种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负责。且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必须妥善管理所承租的资产,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自愿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可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任意改动和损坏房屋结构,如需改动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结束后,乙方有权收回室内装饰物,但不得损坏所承租的房屋或资产,且将所承租的房屋或资产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乙方同意甲方因城镇规划、公路改建、政府需求,企业拓展业务等政策因素需收回房屋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上述业务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政府紧急行为除外。乙方应在30天内无条件交回房屋,未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如发生久欠交房租费情形的,乙方自愿从欠费之日起至付清租金及滞纳金之日止每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计交滞纳金。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退房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若乙方已提前缴纳房租的,在乙方实际搬离该门面并办理完结相应的手续后将退还相应的租金。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所承租房屋的,则乙方必须按当年日租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逾期交还房屋违约金=当年日租金×3×逾期天数
十五、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六、因乙方违约所导致的纠纷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取租金开户银行信息如下,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开户行:贵州丹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54*****012011*****747
甲方: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855-*******联系电话: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 (证件号码: )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丹寨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招租公告》以及招租资料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该资产现状以及招租产生报名履约金、租金、合同履约金等价格情况,本人(本单位)愿意接受文件中提出的全部事项,并愿意承担和履行本人(本单位)参与竞租过程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且在竞租成功后,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房屋资产交付后,不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装修、改造、维护责任及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时 间: |
招租申请表
资产位置 | |||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型 | ||
资产面积 | 起租价格 | ||
经营限制 | 起租期限 | ||
合同履约金 | 报名履约金 | ||
申请人(单位) | 经办人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申请租期年限 | 联系方式 | ||
报价(小写) | 报价(大写) | ||
一、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 二、一份申请表只填一个标的,按月租金报价。 三、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报价金额精确到元。(大写数字选择: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退出或要求退出竞拍的; (二)意向承租人在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参与竞拍,或竞拍过程中退出的; (三)意向承租人中标后拒绝或未在通知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 |||
财务部意见 | |||
资产管理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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