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三岔口镇幸福村道路整修工程施工
东宁县三岔口镇幸福村道路整修工程施工
东宁县三岔口镇幸福村道路整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县三岔口镇幸福村道路整修工程已由东发改投资【2014】24号、黑发改移民【20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县三岔口镇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宁县三岔口镇幸福村道路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东宁县三岔口镇
2.3建设规模:修复硬化道路790延长米、新铺砂石路面2905延长米,新建8*2米桥一座、新建25米桥涵一处
2.4工程造价:约160.8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组织机构成员须具备相关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人员配备需符合黑建安[2012]1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省外企业需携带相关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报名时授权人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县三岔口镇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宁县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
联系人:姜女士联系人:马超
电话:186*****188电话:****-*******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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