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扬集团-天乐湖大酒店
外墙亮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仪征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发出日期:
2023年1月 10 日 由仪征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江扬天乐湖三期2018-61幅地块项目酒店及宴会厅总建筑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现因工程建设需要,对酒店及宴会厅外墙亮化工程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扬天乐湖三期酒店及宴会厅外墙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文昌西路天乐湖园区(仪征月塘镇江扬路9号)。
3、工程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外墙灯光亮化系统工程。
4、质量等级: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死(施工过程中除变更、签证,双方约定调价外不得调整)
6、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延误处罚1000元/天(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年后即可开工,准确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
5)、符合城市亮化照明专业施工能力。
2、中标单位必须以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施工工艺、相关质量要求和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并参照国家标准及规范内特性参数要求、安全要求等作为施工标准。
3、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坚决返工。其返工造成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招标单位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本工程开洞及修复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进行承担;外墙石材及外墙油漆施工如有破损,按实原样修复。
5、1)LED照明亮化灯管所使用灯珠及芯片在以下品牌选择:LED欧司朗、LUMILEDS芯片或日亚等原厂封装芯片;驱动电源可以从以下品牌中选择进行报价:台湾明纬、欧司朗、飞利浦、英飞拓;电线、电缆均采用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控制电箱元器件采用品牌选择:正泰、人民、德力西。
6、投标单位使用的所有主配件材料须提供质保书、合格证等资料,并根据相关规定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费由招标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复检费由投标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亮化灯光颜色为单色,色温详见施工图参数,灯光颜色后期由甲方选定。
8、所有照明器具壳体为:铝合金,厚度≥1.0mm,钢化玻璃罩面。另外所有线条、洗墙灯外壳体颜色同酒店外墙真石漆颜色一致(树底灯除外)。
9、整套灯具应包括底座、灯具外壳、反射器、光源和配套的电器等。灯具外观要求:须平整、光洁、无锈蚀和明显划痕;防护层牢固,色泽均匀,无色差;内壁及端口无毛刺。
10、灯具结构稳固,不变形。灯具结构合理,便于安装、检修、维护。灯具各部件与灯具本体联结应紧固,且不会松动。
注:投标单位送标书时必须带齐所有灯的封样样品(分品种标签备注),样品灯需连接好插座接头以便招标方观看,与标书一同报送。
1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需施工单位自己组织外运到乡镇垃圾场,不允许倒放天乐湖周边。
12、投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投标单位出现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13、本亮化工程质保期为5年,5年内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48小时内到场进行修复。
三、报价要求:
1、总价包干元人民币,总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吊篮费、脚手架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本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所有工作内容及工序完成的全部费用,以及所有辅助措施、缺陷修复、成品防护费用。图纸不作变更,结算不得调整。
2、招标方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方需根据图纸自行核算,图纸目录各种灯的数量统计仅供参考,具体以平立面图数量及位置为准,且达到所示效果图。各项材料费与人工安装费及其他费用分开报,最后汇总报价。
3、施工配合费投标报价中不需考虑,效果图中发光字体不报价。
4、招标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电源接驳点,现场施工所用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报价中需考虑。后期施工安装结束后,正式亮化电源可与酒店3层、酒店19层及宴会厅电房接入。
5、封标时包含所有投标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存储)壹份,与商务标密封在同一个封袋内。
6、因投标单位不按指定要求或自身漏项等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缺陷或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施工规范必须完成的工作均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自行完善。
7、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对因未勘察造成的报价失误等因素提出的索赔,招标人不予接受。现场酒店外墙干挂及真石漆工程量已结束。
四、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投标单位工程合同价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双方确认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0%。
2、预留结算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且三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至结算总额的9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
3、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需开具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9%。
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及相关投标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近两年工程业绩及类似工程经验。
4、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
5、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保证措施、措施及使用寿命的相关承诺。
6、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投标时缴纳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不收现金,请投标单位将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并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名称: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 账号:
732*****826********2、招标过程中若投标单位有违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承诺、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对照图纸,认真察勘现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有疑问,将所有疑问应于2023年1月13日前以文字形式与联系人张杰联系。
针对实际情况及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标书(二份),并加盖骑缝盖后密封,连同样品一并于2023年1月 16日前寄达我公司,并注明“亮化投标”字样,以免误拆。邮寄地址:高蜀北路江扬电缆大楼13楼,采控中心,张杰 收,电话:
189*****526。
八、招标单位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标书与招标文件满足程度、售后服务承诺、施工方案、以往业绩、企业实力、考察情况、报价、灯具材料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天乐湖三期酒店亮化1份施工图纸,2份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