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高速公路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949号)、《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国家高速公路河北省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5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16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路线全长约106.35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实施。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主要包括(1)收集相关资料;(2)数据分析;(3)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4)编制项目踏勘论证申请报告;(5)通过专家评审论证;(6)组织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卷材料、逐级上报审查。(7)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相关规定应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乙级或以上级别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0 16:00至2023-01-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8 09:3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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