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公告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公告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JXJ2015-047
2、项目预算:442000.00元(每包超本包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详细数量、 技术指标 |
1 | 龙江县杏山镇人民政府 | 环卫垃圾桶 | 22000.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2 | 龙江县杏山镇人民政府 | 垃圾车、铲车 | 420000.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保证金4000元 |
二、供应商要求
1、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在龙江县内指定地点;报价组成:商品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价格;
2、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时间及报名要求:
1、获取“询价通知书”及窗口确认时间:2015年06月19日至2015年06月24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4: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通知书”方法: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1号窗口。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电话报名并到中心窗口现场确认的方式,供应商需在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成功后必须按时到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1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盖有中心红色公章的“询价通知书”及相关采购需求,开标时询价小组不接受复印或自制的“询价通知书”。
4、投标供应商务于规定时间准时将“询价通知书”返回,超过规定时间返回的“询价通知书”无效;
5、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正确填写,已报名并领取中心“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弃标,必须在“询价通知书”上注明“弃标”,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开标时返还,三次不按时返还“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每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每包项目仅限领取一份“询价通知书”,该“询价通知书”丢失、损毁不补、报价涂改无效。
四、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上午09:30时。
2、开标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户名: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标段二4000元(电汇)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06月24日15:30分,到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2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六、集中采购机构
1、名称及地址: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常鸣刘东梅****-*******。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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