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关于为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为加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服务工作,让持卡人更加方便、快捷的签发电子社保卡,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享受人社服务,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为所有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东莞市所有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持卡人。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广东人社”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社保卡合作银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22年12月前办理退休并正常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将在2023年1月陆续由全国社保卡平台为其签发电子社保卡。持卡人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后,经本人授权同意即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2.已签发电子社保卡或持第三代社保卡已完成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的群众,不再重复签发。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保卡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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