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月6日,我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由湖北浩漫玩具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地址位于建始县长梁镇黄土坎村1组,建始工业园黄土坎片区范围内。项目租赁建始县金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栋一层厂房,占地面积446m2,总建筑面积446m2,按功能分为原料堆放区、注塑车间、喷漆车间、产品堆放区。项目进驻园区前,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雨水管网、化粪池)均已建设。项目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化粪池等)均依托园区已有,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塑料玩具2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1年12月,本公司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月,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以《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建环审[2021]14号),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成,并于2022年6月20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自查,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工艺、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产排污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一致,并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循环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注塑冷却用水、喷淋用水,循环利用,无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建始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至盛竹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宿。废气主要来源于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喷漆过程中的VOCs、二甲苯、颗粒物,移印过程产生的VOCs等。粉碎机密闭运行,运行过程中不会外逸产生粉尘,粉碎机进出口均设有挡板等遮挡措施,故作业期间粉碎粉尘极少;喷漆废气先经水帘柜,后与其他有机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废气净化装置(经水喷淋+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集中排放;生产设施均位于密闭厂房内,未收集部分的废气经过厂房的阻隔后逸出厂房外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采取措施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喷漆台、移印机、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及通风排气等设施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的噪声。采用选取低噪声型号设备,消声减振、弹性连接,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设备设置于用房车间内,合理布局;周围设置绿化带;严格禁止夜间进行加工生产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帘柜定期清掏漆渣、废油漆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定期清掏的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注塑、质检过程产生的废次品,ABS和PVC的包装废料,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破碎后进入工序利用,不外排,废包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危废暂存间妥善存储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随意丢弃。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废水排放PH、COD、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BOD5、石油类等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设施运转有效。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相应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相应标准;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相应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相应标准。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运营,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侧(1#)、南侧(2#)、西侧(3#)以及北侧(4#)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南侧居民点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标准限值;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验收期间未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形,本项目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好环境监测计划;
2、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确保危险废物妥善处置。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浩漫玩具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建始县长梁镇黄土坎村1组 (建始县物流园区内);
建设单位:湖北浩漫玩具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6*****836;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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