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性能试验项目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性能试验项目
项目名称: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性能试验项目
合同编号:0803-DTFD-SB/XL-[2023]第1号(总2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性能试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31公里处。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为2×300MW亚临界纯凝湿冷机组。
机组锅炉由上海电气集团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锅炉型号为:SG-1036/17.47-M884型亚临界压力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
机组汽轮机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生产,设备型号为:N300-16.70/538/538型亚临界、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
机组发电机上海电机厂生产,设备型号为:QFS2-300-2型三相隐极式同步发电机。为了测试#2机组A修前、后的热力性能,查找汽轮机、锅炉及主要辅机和热力系统存在问题,为大修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并评价机组检修效果,需进行#2机组A修前、A修期间和A修后性能试验。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包含投标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程、标准及发包方要求开展机组A修前、A修期间和A修后性能试验。
1.2.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试验:
(1)#2机组A修前试验:1)汽轮机高、中、低压缸效率及汽轮机热耗率、汽轮机通流能力、轴封漏汽状况;2)高低加回热系统状况及分析;3)整个热力系统内、外漏状况,主要泄漏的阀门测试;4)供电煤耗、厂用电率试验;5)锅炉热效率试验;6)空预器漏风试验;7)锅炉制粉系统性能试验;8)炉膛及烟道漏风率试验;9)机组保温性能试验;10)除尘漏风率试验;11)脱硫入口烟气中HCl、HF等影响浆液品质中氯离子含量的主要成分进行测定;12)除雾器雾滴含量等相关试验;13)#2电除尘箱体进出喇叭口烟气流速及流量试验。
(2)#2机组A修期间试验:1)一、二次风调平试验。
(3)#2机组A修后试验:1)汽轮机高、中、低压缸效率及汽轮机热耗率、汽轮机通流能力、轴封漏汽状况;2)高低加回热系统状况及分析;3)整个热力系统内、外漏状况,主要泄漏的阀门测试;4)供电煤耗、厂用电率试验;5)冷水塔性能试验;6)锅炉热效率试验;7)空预器漏风试验;8)锅炉制粉系统性能试验(确定最佳钢球装载量、最佳制粉风量);9)炉膛及烟道漏风率试验;10)机组保温性能试验;11)除尘漏风率试验;12)#2电除尘箱体进出喇叭口烟气流速及流量试验。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31公里处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3.2项目工期:
本项目分两阶段实施,总工期暂定为一个月。第一阶段为#2机组A修前和A修期间性能试验,工期暂定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工作;第二阶段为#2机组A修后性能试验,工期暂定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机组检修完成启动后30天内完成工作。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安全负责人驻发包人现场开展性能试验工作。
项目负责人(可兼职安全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具有地方或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或其他安全资格证书、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设立独立安全负责人时,须提供身份证、具有地方或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或其他安全资格证书、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台300MW亚临界火电机组性能试验(须包括锅炉、汽机性能试验)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名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163.com">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标签: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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