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村村民委员会大院、育苗基地场地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马场村村民委员会大院、育苗基地场地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马场村村民委员会大院、育苗基地场地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马场村村民委员会大院、育苗基地场地硬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村民委员会大院场地水泥硬化1800平方米,40厘米厚山皮是基层,5厘米厚碎石垫层,18厘米厚商品混凝土面层;育苗基地为:15厘米厚商品混凝土场地4890平方米,40厘米厚山皮石场地2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马场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工期7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许江

电话:133*****1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话:180*****969 传真:********2099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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