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X-CL-SC-2023-01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年产40万吨合成氨70万吨尿素20万
吨甲醇产品的煤化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现进行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
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采购招标,由项目业主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自行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本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厂区范围内:全厂建构筑
物及生产装置日常维护检修抢修大修等所需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工作全厂所有脚手架材
料的日常维护检查保养保管转运等工作编制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专项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本招标项目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量预计约30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承揽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模板脚手架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工商注册资本金需在1000万元及以上。
3.3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模版脚手架专业承包不
分等级资质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
他形式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
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备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招标人处
报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发送到招标人电子邮箱(nxhnhx(vip.163.com)。报名成功
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投标人。报名不成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七其他
7.1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7.2本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承揽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确定评标
排名前两名为中标人,均签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承揽合同。
7.3与排名第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是:
7.3.1当第一中标人出现严重安全违章事故,将由第二中标人直接全面承接至合同期结束。
7.3.2当第一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或工作时效严重不满足工作要求也将由第二中标人直接全
面承接至合同期结束。
7.3.3当第一中标人无法独自完成全面承揽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项目,主要是在装置大修期
间工作量激增时,将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由第二中标人入厂参与装置大修期间的部分业务至大
修结束。
7.3.4招标人应提前10天通知排名第二中标人入厂全面接替或部分参与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业务,在此期间第二中标人应将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履约保证金向招标人缴纳后合同方为
生效
7.4在与排名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暂不缴纳合同质量和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将在招标
人正式通知其入厂作业时提交,且减半缴纳。
7.5投标人人员配置及要求
7.5.1投标人应成立项目部,按照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
名,其余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人相关制度及有关承揽工作任务的要求。项目部人员常驻招标
人现场,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安全员具备地方安监机构认可管理资质。上述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书面申请,
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现场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需离开须经招标人同意。
7.52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5.3人员配置要求:
脚手架业务人员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并承诺接通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且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是经招标人各级安全培训合格人员。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有效证件,现场直接施工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0
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非作业管理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
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所有配置人员应且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报告各案,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所在地的防疫要求。
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断路等八大特殊作业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
7.6质量要求
7.6.1投标人承揽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检维修的要
求。
7.6.2投标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现场环境,严格作业票证的管
理,严格执行有关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有关特殊作业规范的要求。
7.6.3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投标人需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投标人的程序审批后送招标人审核备案。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
工方案实施。必须遵照招标人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按招标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
整改或拒绝整改,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6.4投标人完成的每一项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业务,需在投标人自检合格后经招标人属地单
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书面签字确认。如需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返工影响招
标人工期的,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贵任。
7.6.5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范要求
完成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如逾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6.投标人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或未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作业,招标人有权安排第三方临时接
替相应作业,投标人承担相应作业全部费用,出现2次未能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作业的,招标
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7现场安全
7.7.1投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服和安全设备,满足现场作业人员需要,所有由
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7.2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安
全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
关费用。
7.7.3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为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
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招标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招标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贵任方承担。
7.8招标方提供的工作内容范围
7.8.1提供现场作业所需的自来水现场照明,费用由招标方负贵。
7,8.2提供脚手架搭设所需的钢管扣件挡脚板钢/木跳板镀锌铁丝。
7.9投标文件的编制
7.9.1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
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
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
件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7.9.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用中文书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
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9.3费用编制依据
本招标项目费用结算方式:采用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项价格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联系人:王玲刘焱
电
话:0951-
*******电子邮件:nxhnhx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文义学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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