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新建专业实训机房(建设工程管理类)竞价公告(3085685800042497)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新建专业实训机房(建设工程管理类)竞价公告(3085685800042497)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308*****000*****采购形式:协议供货)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配置要求:一、台式计算机不低于以下配置:1.CUP:Intel i7-***** 及以上 2.主板:Q470 或 B560 或 H560 及其以上芯片组,支持 4×DDR4 DIMM;2 ×M.2 接口;1×DisplayPort 1.4 接口;1×HDMI;6 个以上 USB3.2 Gen1 接口 3.内存:DDR4 2666 16G 及以上4.硬盘:512GB SSD M.2 及以上5.机械硬盘:1T SATA 7200 转 6.显卡:RTX 3060 12GB 及以上7.显示器:23.8 英寸带 HDMI、DVI 8.质保年限:5 年整机免费质保及以上9.USB 接口要求:不低于 8个 USB 结构,前后各 USB3.2Gen1 接口不低于 2 个10.鼠标键盘接口:同品牌原厂 USB 键盘,抗菌鼠标 11.网络接口:千兆网卡 12.机箱电源:500W 电源 13.机箱:立式机箱,不小于 20L,便于扩展和升级 14.显示器:同品牌≥23.8 英寸 LED 显示屏 15.音频输出、输入16 具备系统还原功能、增量同传功能二、本项目附属商品包括弱电配套设备1批、交换机6台、音响话筒1套、防静电地板200平方米、投影机幕布1套、工作站1台三、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其中:计算机105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无
采购限价:¥10,952.37元
数量:105
小计:¥1,149,998.85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市级

5、配送区域:重庆市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3-01-13 11:3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3-01-13 12:3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总价报价,包含:产品费、人工费、包装费、交通运输费、装卸费、测量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在履行全部售后义务后,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作为预付款,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时效时长为本项目约定的交货期时长延长至少90个日历日后的总时长,银行保函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因使用保函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银行保函。

8、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安装调试,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联 系人:丁扬帆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标签: 工程管理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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