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安电动助力推车制作项目公开寻源
合肥长安电动助力推车制作项目公开寻源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12时阅读次数:59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合肥长安电动助力推车制作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电动助力推车制作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项目概况:因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二期焊装车间推进无叉化项目,需采购电动助力推车1台。
1、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1)内容包括电动助力推车1台:
(2) 乙方负责本项目电动助力推车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技术要求
电动助力推车共计需要明确技术要求共计11项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载荷 | ≥1800kg |
2 | 额定牵引力 | ≥600N |
3 | 自重(含电瓶) | ≤350kg |
4 | 整车高度 | ≤1350mm |
5 | 整车宽度 | ≤950mm |
6 | 整车长度 | ≤1950mm |
7 | 转弯半径 | ≤1000mm |
8 | 电池类型 | 锂电 |
9 | 0-100%充电时长 | ≤3小时 |
10 | 牵引钩满足高度 | 200mm-300mm |
11 | 助力类型 | 人工手拉式 |
12 | 按照拉动1800kg带脚轮盛具行进2米为一个周期,满电使用周期次数≥100次 | |
合计 |
注:电动助力推车方案需乙方提交图纸及参数审核后进行确认。
3、质量判定及问题处理
(1)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电动助力推车有明显碰伤、划伤、锈迹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负责对损伤部位进行返修处理。
(2)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地方,双方应共同进行复检。复检后质量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改造,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及售后服务
(1)验收前,乙方需进行仔细的自检工作,并提交自检报告;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加以整改,否则不给予验收。
(2)验收分终验收和质保期验收两个阶段。
终验收在甲方二期焊接车间进行批量生产验收合格或生产*****台(车辆)后进行;质保期验收在终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进行。
(3) 售后服务要求:对于质保期前因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维修要求,乙方需承诺提供7×24的配送维护服务。
5、费用
(1)当甲方提出合理要求或修改时,乙方应积极响应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或修改。
(2)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修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生产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6、其它
(1) 在工厂量产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量产调试,提供现场服务以及技术支持。
(2)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乙方不得转借第三方,如因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电动助力推车问题影响进度或甲方调试生产的,甲方有权进行追偿;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地方,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是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业务范围;
2、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未受过处罚的承诺函,在没有其它确切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以天眼查、企查查为准);
3、近3年承接过当地特种设备维修或维保,无不良业绩,承接设备正常运行良好;
4、配备完成此项目相应的持证上岗人员4人以上(特种设备作业资质证书)和必须的装备(检测仪器及工具);
5、具有相应维修能力,维修时效满足技术要求,遇设备故障能够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四、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1月13日12时30分。
五、报名联系人
名 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551-********
邮 箱:taoys@changan.com.cn
六、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excel版本(相关附件插入或者随邮件发送)。
报名方式: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taoys@changan.com.cn
,注意留下联系方式。
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必须准确):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邮件名称和提供资料不正确视同本次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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