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古夫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山县古夫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古夫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

  2、项目名称:兴山县古夫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59.2万元

  5、采购需求:对兴山县古夫城区指定地点进行春节氛围营造等相关场景布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并将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1月10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ngshan.gov.cn\/)以及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网址:www.hbwmgc.cn)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方式:13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132*****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132*****520

标签: 古夫城区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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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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