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南区一标段支护降水桩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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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报名时间截止2天6小时50分21秒

立即报名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南区一标段支护降水桩基招标
采购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08 10:32:39



采购详情
招标信息声明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全称):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新城0505街区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证明供货和服务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资料。若所提供的证明资料有虚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1.2投标人资格有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相应的、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c)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3C认证和检测报告。

d)企业ISO9000和ISO*****系列认证(如有须提供,外文须译成中文)。

e)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则提供)。

1.3投标人企业报告

a)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

b)企业概况。

c)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d)企业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生产和供货能力、生产历史、销售情况、主要的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e)企业的业绩。(主要是北京业绩)

f)本次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其特点和优势。

1.4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文件费用500元,此费用若投标人中标,将不再返还投标人,若投标人不中标,则返还投标人

四、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支护降水桩基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作内容包括:

1.1测量放线及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控制及变形、沉降观测。

1.2护坡工程(包括电梯基坑的护坡)的钢筋提供并加工,护坡桩成孔及浇筑,砼提供并锚喷,泥浆(如有)的外运和消纳,土钉、锚杆、腰梁、帽梁等的提供、加工及施工等基坑支护与地下水控制施工图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内容。

1.3边坡的人工修坡。

1.4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规程及规定等要求开展的各种检测和监测,包括基坑变形监测,力学试验,等;

1.5保证土方、护坡、降水工作的质量绝对不影响本工程主体结构及主体结构施工期内穿插的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在此期间,中标单位应及时修补合同工作的任何缺陷,保证主体施工的不中断。

1.6降水(止水)工程的施工,包括提供人员、机械、材料等全套服务,负责与相关水务局的协调沟通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考虑到综合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1.7投标人已通过踏勘充分理解并接受现场条件,自行协调相关资源以解决降水排放、消纳渠道,因投标人无法排污导致现场施工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降水排水、排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单独进行计取。

1.8投标人须将桩身土统一按招标人要求堆放,废灰浆按招标人要求做好现场晾晒措施,避免影响其他土质,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因投标人未采取措施及措施不到位,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人截桩头后,将桩头按招标人要求统一堆放,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不因土质原因增加措施费用,(如钢护筒成孔)此部分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可因此原因提出任何费用补偿。

1.11引孔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进行计取。

1.12投标人须积极配合土方专业分包,不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出土,以及出土进度受到影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投标人须严格按图施工,如因施工原因导致桩间回填量增加,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形式,不因机械、材料的涨价进行费用调整。

1.15现场达到可以停止降水(止水)条件前,投标人须做好相关降水(止水)维护工作。

1.16投标人须对已完降水井进行成品保护,如因保护不到位或未进行成品保护措施导致的维修、维护、二次施工等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7投标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妥善处理好扰民、民扰等问题,投标方确保不损坏甲方的名誉,甲方予以协调,如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负;

1.18负责采取一切合理及适当的措施,保护工程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及或其它对周围住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或妨碍的后果,确保不超过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事宜及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及所有损失。

1.19因投标人原因产生的罚款,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0投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场区的多次覆盖管理及路面洒水、清理工作。

1.21投标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常态化管理应符合甲方上级单位(总公司、局、公司、分公司)、甲方业主、当地政府、第三方单位及管理机构检查要求。

1.22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局、公司、业主、政府、第三方单位及管理机构等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可进行任何费用补偿。

1.23投标人须按照北京市疫情管理相关文件对作业人员进行人员筛查、核酸检测、测温以及新冠疫苗注射等相关工作,费用不再单独记取。投标人自行购买防疫物资,并建立台账及发放记录。

1.24投标人进场前,必须按照政府及甲方要求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基础体检(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病等慢性病的检查)并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

1.25投标人须自行组织作业人员到甲方指定安全体验基地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1.26保持对市容环卫、场内外道路、施工现场内外的渣土清理、运输土方沿线道路及市政设施的清扫及保护,土方开挖时的降尘及防尘措施,如因乙方违反规定而给投标方造成的损失,投标方应承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方不负责任。如场内外道路的清扫洒水降尘、出场车辆的清理清扫、未完工作面的覆盖等工作。

1.27投标人自行考虑密目网的覆盖费用(包括不限于相关人工、材料等费用)。

1.28投标人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产生的费用增加,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29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所需钢板铺设,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30投标人自行考虑二次注浆所需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31投标人须对现场涌水孔进行封堵,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32投标人负责勘察孔洞的封堵(包含不限于人工、机械、水泥及注浆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33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与其他标段施工交接处工作,并综合考虑此部分产生的费用增加,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1.34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单次累计小于等于7天的,窝工费用含于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补偿;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单次累计大于7天的,甲方按60元/天/人(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综合价格)给与乙方窝工补偿。

1.35若因法定节假日、中高考,以及当地重要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及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交通管制、施工限制,及政府因避免环境污染(含雾霾、大风预警、雨雪天气)而采取的限制施工措施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影响,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不应对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费用补偿。

1.36因本工程比邻市内主要道路,为保证场内外人员安全,投标方必须设置专门的引导员对运输车辆的指示引导。

1.37投标方施工必须符合通州区扬尘管理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通州区环保规定,其他施工机械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38现场施工要按政府扬尘治理要求进行覆盖,并做到有效降尘处理,进出现场的车辆需冲洗干净。

1.39投标人不得因工作内容或工程量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包括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之间的任何差异,而修改综合单价,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增加。

1.40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上下铺双层床、被褥(投标人统一配置)等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_(宿舍空调线路实行限量供电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需的宿舍(甲方按每间6人提供),乙方每间向甲方缴纳宿舍使用保证金500元,乙方必须按甲方样板间标准布置宿舍(床、储物柜、鞋架、脸盆架、垃圾桶、收纳袋等由乙方按甲方统一标准采购,双层床应符合《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GB *****.1)相关规定,床头应设姓名卡)。施工完成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腾退并验收,房间设备设施无任何损坏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乙方需自行负责宿舍内的整洁、卫生、通风工作,乙方负责甲方所分配给乙方的生活区公共区域的卫生问题,确保垃圾分类严格按北京市标准执行。如出现不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41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2支护南北区分界同土方南北区分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先施工的专业分包需做好衔接工作,预留后续施工衔接条件,此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

1.43如法定节假日、中高考,以及当地重要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及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交通管制、施工限制,及政府因避免环境污染(含雾霾、大风预警、雨雪天气)等因素工期受到影响,导致工期无法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投标人须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如增加赶工人员、延长施工时间、24小时轮班作业等),此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进行计取。

1.44因现场及施工需要,不排除二次及多次进出场的情况,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不因二次及多次进出场(如人员、机械、机具、材料等)提出任何费用补偿。

1.45因施工现场外侧无场地,投标人须提前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解决场地使用问题(如机械停放、钢筋加工、移动筒仓支设、搅拌棚搭设、材料堆放等),并须达到政府及环保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进行计取。

1.46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经招标人考察,发现投标人确无实力进行施工时(部分施工工作或者全部施工工作),招标人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分包,相关费用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结算中予以扣除,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47投标人须认真做好实地踏勘工作,如因投标人未踏勘或踏勘不到位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8支护南北标段分区与施工许可证南北分区不一致,此部分交接工作产生的事宜须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因此原因提出任何费用增加。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报验要求的各类资料,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做复试、见证取样等工作,材料复试等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材料的产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取样复试合格资料,材料出厂合格证,现场复试报告及使用配合比资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工程概况详见合同文件。

5、投标人应对其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并对招标单位所提供图纸进行审核认可,如需完善、补充可单独说明、出图、报价,如中标应对图纸进行设计认可(需有设计资质单位和注册工程师盖章)。

六、合同形式及承包方式。

(1)合同形式: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须依照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制订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达到本工程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并须同时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投标单位为达到此标准所花费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3)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投标人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投标人自备,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规范方案实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八、工期及进度要求

(1)本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施工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计划施工周期:9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正式通知,施工进度需满足甲方整体施工要求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技术及进度要求

第三部分回标表格

第四部分合同条件

第五部分图纸及其它资料(由投标方按投标需求咨询或领取)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答复发至所有投标单位。

十、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方法: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所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劳务及加班费、材料费及损耗、机械费及进出场费、场地狭小造成的施工降效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各项检验试验费用、成品保护费、工程水电费、排水费、保险费、渣土弃运及消纳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种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防疫防控费用、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因燃料费、电费、水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吊装机械、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工程内容必需的脚手架搭拆及租赁费用等。该价格还包括完成上述工作或验收工作所可能或必须支付的有关政府、行业的各种收费。

如有新增类型,应参考其所报相似产品的单价,由招标单位另行确认。

2、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本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

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单位回标表格的要求按工程量清单报出其相应投标价格;

(2)投标价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投标须知第六款所述的承包方式的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当包括:

①人工费: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工作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含施工人工费,含工完场清所需的人工费、含为保证甲方正常施工而抢工所需的人工费、含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所需人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因冬雨季施工导致的人工降效及为满足冬雨季施工所投入的人工费;配合甲方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总包方对分包方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分包方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②生产工具及小型机具费、机械费:含所有完成工作必须的机械使用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

③材料费: a主材费:钢材、商砼等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及其采保费;b运输费(包含装卸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c 自身施工所需的所有周转材料及其他分包施工所需的周转材料。d、所有需做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复试(复试项目需按国家标准确定)

④措施费:自身施工所需脚手架等的材料租赁费、搭拆人工、设计费、安全防护费用(如现场覆盖费用)、施工人员的住宿、交通费用等完成自身施工所需的一切措施费。

⑤除以上费用外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加工制作、安装、检测试验(所有有关试验)、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现场不能提供住宿所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

(3)、投标单位所报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4)投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5)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以及投标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除因工程修改、增加、取消等招标人规定的可调整因素外,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为暂估工程量,如中标,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7)投标人负责水电及相关接驳费用,包括不限于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

(8)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每发生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9)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200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详情见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1、注:以上报价均须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2、所有综合单价须附单价分析表。如招标方另行指定用料品牌,只计算所换材料的价差,其他费用不变。

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现场考察

1、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投标单位在对该工程的地理位置、现场条件、工程概况、住宿条件等同施工相关的各种条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理解后做出投标报价,视为投标单位的报价已考虑上述因素,施工过程中不再发生同上述各条件有关的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b.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以及施工安全许可证;

c.投标书及其安全、工期及造价优惠承诺;

d.施工进度计划;

e.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

f.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的资料;

2、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固定总价包干价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投标单位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章。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同密封。

2、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在投标文件密封袋正面亦需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一枚。

3、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截止时间

1、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工程开标时间。

2、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开标

1、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下述地点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月如有变化,以招标单位的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公司第二会议室

注:招标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马玉英134*****791

招标单位本项目商务咨询:

招标单位本项目技术咨询:

2、在有投标单位委派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单位代表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3、招标单位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是否按顺序编制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规定标准进行密封。

4、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进行。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十四、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一)、评标

1、 招标单位将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评标小组,代表招标单位按本须知条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

2、招标单位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3、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4、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包括单价分析表。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的修正

当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单价累计和包干单价不同时,以各分项单价累计和为准。

十五、合同授予

(一)、合同授予标准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上款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二)、中标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和保修工程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2、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次招标原则是合理低价中标,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三)、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由招标单位另行确定。

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517

联系人:于海波

联系电话:18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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