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金域蓝湾一期、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五河县金域蓝湾一期、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金域蓝湾一期、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CN-*******)招标文件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一、疑问答复:

疑问事项1:招标文件第27页相关荣誉:1、供应商获得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疫情防控工作本就是依托项目体现出疫情防控工作,我司在管的项目获得疫情防控的荣誉,本身也就体现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只是有些颁奖单位重点突出物业服务项目,有些是颁给物业服务公司,本质上都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可,此处仅仅只要求供应商获得荣誉才能予以得分较为不妥。且目前国家已经全面放开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场所进出均无需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报告,物业项目上现基本上不存在疫情防控工作,此项荣誉建议修改。如若获奖的文件中项目名称后面带有公司名称是否予以得分?

答复:招标文件第27页相关荣誉:“1、供应商获得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现修改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表彰(或荣誉)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若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荣誉未提现供应商名称的,须另附其所管项目对应合同,否则不得分。

疑问事项2:招标文件第27页相关荣誉:3、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县级精神文明方面荣誉的,得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精神文明方面荣誉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我司查阅多个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均未发现对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过“精神文明方面”荣誉,此项荣誉不属于物业行业常见的荣誉,是否存在具有一定指向性?

该项荣誉是否是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该单位属于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多为“文明单位”荣誉,此项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颁发的荣誉多为“文明单位”荣誉,此项荣誉予以认可。本条荣誉是指精神文明方面这一块的荣誉,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事项3:招标文件第28页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60周岁)持有:(3)持有人社部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对“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退出职业资格证书目录;该证书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19年之后,人社部门就已不再颁发该类证书,而是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对退出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设置条件不允许只限制人社部门颁发的,此项设置建议修改。

答复:招标文件第28页人员配备:1、 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60周岁)持有:“(3)持有人社部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现修改为“(3)持有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

疑问事项4:关于项目名称:五河县金域蓝湾一期、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评分项要求: “1、 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 60 周岁)持有:(1)持有人社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的,得 1 分。(2)持有人社部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第(1)项“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并不是人社部或协会颁发,各地物业协会和人社部门从没有发过项目经理证书,通常物业行业使用的物业经理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第(2)项人社部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由于近几年疫情影响,多次停考,并且中级具有的人员较少,项目经理对项目主要起到监督管理、沟通协调的作用,并非是专业消防岗人员,初级证书完全可以满足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第28页人员配备:1、 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 60 周岁)持有:“(1)持有人社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的,得 1 分。”现修改为“(1)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得 1分。”。本项疑问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由“2023年01月16日17时前”修改为“2023年01月29日17时前”。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由“2023年01月18日上午09点30分,五河县兴县路一号(银凯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修改为“2023年01月31日上午09点30分,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交易服务中心开标3室(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办公楼6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由“2023年01月18日上午09点30分,五河县兴县路一号(银凯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修改为“2023年01月31日上午09点30分,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交易服务中心开标3室(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办公楼6楼)”。

4、供应商提出询问截止时间由“2023年01月08日8时前”修改为“2023年01月20日8时前”。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发出时间由“2023年01月08日17时前”修改为“2023年01月20日17时前”。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县城关镇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河县金域蓝湾一期、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3年0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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