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超市对外委托经营遴选公告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超市对外委托经营遴选公告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简称康复中心)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非营利性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全省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指导中心、服务示范窗口和社区康复培训基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残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于2015年5月立项,2017年6月开工建设,经过近5年的努力,建筑面积*****余平方米,为三级康复专科医院,现已完成工程建设工作,单位名称确定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以下简称北市区医院),已投入使用。现公开遴选北市区医院超市,欢迎具备遴选条件的超市企业前来参与。

一、北市区医院基本情况

北市区医院设置床位303张,计划配置工作人员400人,现有工作人员约200人,北市区医院超市设置在大楼左前方,占地面积36个平方,北市区医院超市主要是为职工和住院患者提供零散采购服务,方便生活、打造优美购物环境、医院文化的传播站、思想工作的小阵地,同时兼顾合理的经济利益。超市需完成部分装修,配备部分设备。

??二、遴选要求?

??1、具有独立注册的超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不能到场的要具有法人授权书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个体经营者,不接受联合体。

??3、做到“四优一满意”:即优美购物环境、优质商品、优惠价格、优良售货服务,尽心尽力让病患满意、让医院放心、为医院全面建设贡献力量。医院超市运作模式: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以医院需求为己任,以病患、家属、医务人员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委托经营方必须遵守康复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监督管理,履行签定的委托协议。接受医院干部职工和患者对超市价格、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监督。??

??5、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超市对外委托经营遴选,各参与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申报委托经营管理费缴纳标准,供甲方选择参考。经营方自入场后水、电费、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总务科定期核算按照实际发生量交到医院财务,经营方需缴纳委托经营保证金*****元,其他经营过程中装修、设备配置等费用由委托经营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后期不再经营时,不得对装修等设施进行拆除。??

6、北市区医院超市属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委托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7、北市区医院超市场地属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委托方在经营期间只有经营使用权,不得转让。

8、参与报名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乙方要对服务经营进行书面承诺。

9、对医院超市的布局分配有合理合规的设置,对超市的内部装修做到简洁、规范、色调鲜明、不采用过分鲜艳的色彩、店铺层高合理合规、相对适宜,灯光以节能为主。

10、通道设置具备人性化,需根据医院超市的相关要求,满足部分患者之便利。

三、评审形式??

1、参与报名的超市企业须提供企业相关证件、配备人员相关资质、商品、价格、服务承诺方案、经营优势、运营方案、卫生管理方案和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等方案,供评审小组评审(纸质版),以PPT形式介绍(时间10分钟)。

2、评审工作由康复中心总务科组织,评审人员由康复中心分管领导和北市区医院各科室职工代表对超市委托经营者进行评审。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委托方):??

??1、甲方提供超市场地。??

??2、甲方提供水、电等保障工作,超市的水、电、设备及其他日常维修等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缴纳水、电等费用。??

??3、甲方将指定管理员,对超市的食品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与市场进行对比,指导超市正常开展经营。康复中心制定超市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责任(委托经营方):??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超市经营保证金(根据企业自行核定金额数额),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超市设备损坏、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过期食品事件,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乙方必须自主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

??3、超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核酸检测、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4、若有相关部门对超市食品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超市内水费、电费和日常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乙方应保证不断增加食品及必须物品品种,利润合理适度。乙方的各种食品及物品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乙方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物品。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作出检查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品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超市卫生及超市周围包干区由乙方负责打扫,保证地面清洁。打扫卫生的工具乙方自理。?

??9、乙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10、乙方购置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种车辆按甲方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

11、乙方自进场经营后需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超市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件,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解除委托经营时,乙方需及时注销其公司在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的许可登记,注销完毕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12、委托经营合同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遴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于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ynckhx.cn/)。

本次方案资料需密封提交,未密封资料视为作废。

方案提交及评审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下午17:00。

方案递交及评审地点: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6号3楼总务科)。

联系人:李沛龙 联系电话:186*****070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3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委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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