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容园招标公告

北辰容园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61053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勘察[2015]06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北辰容园项目 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辰审投[2015]21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园内建设北辰文化广场、桃园辰晓、荷花塘、生态湿地、瀛洲岛、未来广场、纪念广场、白蜡园、仓廒博物馆、漕运沧桑、民俗画廊等,以展示北辰文化魅力;设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等小型户外体育设施,以及广场舞、儿童娱乐、音乐广场等活动场地。项目总投资87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朝阳路、南至龙门东道、西至高峰路、北至果园北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北辰容园项目勘察,主要包括景观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两部分。其中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仓廒博物馆、服务配套建筑、配套管理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338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0米、最大层数4层,最大地下深度约为9米。景观工程包括铺装面积约为67274平方米,绿地面积约为481482平方米。勘察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5年07月15日 至 2015年07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 , 资格: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且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外地进津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二级及以上深基坑(二级:8m≤h<14m)工程的实践经验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6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7月03日至2015年07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淑鑫(印鉴)
办公地址:北辰区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邮政编码:300400联系人:徐工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王学丽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 年 6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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