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吊车招标公告
科学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吊车招标公告
中国科学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吊车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的委托,为中国科学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吊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吊车采购;
2.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3.交货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35号;
4.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
5.招标范围:包括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先进制导与水下机器人技术装备研发保障平台项目三部分内容的吊车采购。共需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7部,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2部。采购内容包括吊车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拾伍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为所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具备同类型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具备同类型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5、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请于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按下列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四楼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进行投标报名。报名的同时,到上述规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时,投标人须投标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代理商投标的还需要携带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13:30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室 邮编:110005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联 系 人:李乾坤、郭琳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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