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1日15: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14:00
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210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项目联系电话022-********-8011
采购单位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畅,022-********-8011

项目概况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

项目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在校生4000人左右,住校生3000人左右,教职工300人左右。此次招标项目为“第一食堂、回民食堂”的经营管理;第一食堂、回民食堂负责部分学生用餐。食堂基本情况:第一食堂,操作间建筑面积约为135㎡,餐厅面积约为1400㎡,回民食堂约为72㎡。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考核连续三次以上不合格者,随时清退。(2)服务地点: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一食堂、回民食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供应商若为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应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3.1.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现场获取。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210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联系方式:何畅,022-********-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电 话:  022-********-8011

 

标签: 食堂托管 食堂 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