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园舍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园舍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园舍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见方案
(四)计划工期:30天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
(五)工程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六)资金来源: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名称及文号)
(七)采购最高限价:******.23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八)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采购方式
(一)采用最低价法评审。从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中(不低于三家),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合同价即竣工结算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三)其他要求:
1、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系本单位自有人员。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成交资格、终止合同。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时间及地点:询比采购文件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在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获取。
(二)文件售价: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无偿获取。
(三)获取文件时,经办人员系本单位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3 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南江县教科体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询比采购响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3 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江县教科体局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189*****610
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2023年1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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