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市场监管业务宣传项目-户外公益广告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市场监管业务宣传项目-户外公益广告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业务宣传项目-户外公益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在楼宇电视和户外大屏投放公益广告,对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年度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市场监管政策的公众知晓度,进行普法宣传,搭建百姓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的桥梁,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拥有楼宇电视联播网及户外大屏联播网两个平台,其中楼宇电视分布于本市11个区,有近3000个点位,6000余块终端;户外大屏联播网拥有包括富力广场大屏、来福士大屏、中汇广场大屏、世贸天阶大屏、春平广场大屏、望京大屏,电子城大屏在内的8块户外屏幕,每天可覆盖人群近千万。上述媒体平台资源其产权、经营权、内容播放与联网播出权属于城市电视,具有独家运营资质,资源享有唯一性。同时,该公司是北京唯一一家进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总部等渠道的户外广电媒体,其平台独有的政府专属渠道、播出能力以及主要受众群体具有不可复制性。综上所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8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11日至 2023年0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4.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4.2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0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李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联系电话:0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传真)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论证意见---白炜.jpg; (2)单一论证意见---杨燕.jpg; (3)单一论证意见---张兆宪.jpg;

2、其他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1.11.pdf;

2023年1月11日

单一论证意见---白炜.jpg

单一论证意见---杨燕.jpg

单一论证意见---张兆宪.jpg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1.11.pdf

标签: 场监管业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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