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一院消防系统专业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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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一院消防系统专业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10投稿人: 阅读次数:次 分享到:


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交付使用的病房楼及其它交付使用的病房楼和我院社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本消防设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验收文件并保证该系统现状运行正常;

2、委派三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甲方代表密切配合维保工作的开展,解决实际问题, 监理维保过程并对维保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确认、签字;

3、负责解决维保工作所需水、电源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

4、建立、健全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

5、配备合格的消防专职管理和值班人员,做到坚守岗位、懂技术、会操作,以保证设施运行正常;

6、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搞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7、维护保养期间,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消防设施被破坏,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检查和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质量。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清维保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依据协议约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月一次的技术性能测试和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行正常;

2、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3、对被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月10日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递交甲方;

4、因不可抗力或人为破坏发生意外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及公安、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5、对发现设备老化、淘汰产品无配备件有可能造成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消防设施;

6、建立用户服务档案,协助甲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每年组织1-2次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模拟消防演练,向甲方传授维护保养技术;

7、乙方在维护保养中若发现消防系统中的设备或器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积极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交涉,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8、配合甲方,完成消防部门的消防设施年检工作。

三、建筑基本情况

1、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05执行,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区域按面积如下:

1)1#有消火栓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计算机机房);

2)2#有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1F、-2F)和消火栓系统;

3)3#有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4)4#机关楼;

5)5#有消火栓系统;

6)6#(CT室及会议室);

7)7#有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8)8#有消火栓系统;

9)9#有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10)10#(茗香金庭)茗香金庭有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11)社区:黄庄社区、钓鱼台社区、湖滨社区、计免中心、体检中心等。

2、建筑工程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229号

四、维护保养时间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维保范围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枪、水带、消防软管、消火栓玻璃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依爱2000、依爱6000、依爱8000、北大青鸟JB-TG-JBF-11S、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监控系统);

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4、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5、消防喷淋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卷帘门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9、灭火器、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的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

六、维保方式

1、例行检查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周一天安排一人早8点至晚6点驻点维修工作,由甲方责任消防工作人员对接安排院内消防工作;


1.1每月派人员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1.1.2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报警清查,报警系统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1.1.3确保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及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各水箱水位正常;

1.1.4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防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防栓的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1.1.5发现以上隐患,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

1.1.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与甲方联系采取应急措施。

1.1.7每月对烟感探测报警点、温感探测报警点的场所进行抽查吹烟测试灵敏度,抽查率达到80﹪以上;

1.1.8对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80﹪以上。

1.1.9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的联动进行测试

1.2.0首先报警主机调至自动状态,在任意层次用烟雾或按两到三个手报报警,三四秒后报警主机启动本层及上下层的消防广播,切断本层及上下层的非消防电源;

1.2.1把电梯迫降至首层;

1.2.2启动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

1.2.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

1.2.4将报警主机及喷淋泵、消防栓泵的控制柜调至自动状态后任意按一个消防栓按钮报警,30秒后启动消火栓泵;

1.2.5测试顶层消防栓出水是否正常;

1.2.6喷淋最不利点出水是否正常。

1.2.7检查灭火器及灭火器箱,发现不合格及损坏的即时充装或更换;

1.2.8检查消火栓箱,发现缺少及损坏的水带、水枪、消防软管、消火栓箱门即时补充及维修;

1.2.9检查防火分隔,发现模块失灵、闭门器损坏、电机失灵,即时维修或更换;

1.3.0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发现无光、亮度、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即时修复或更换;

1.3.1检查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的,提供整改方案,协助甲方完成整改。

2、季检

2.1在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

2.1.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手动报警器、喷淋泵、消防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

2.1.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率达99%,出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3、半年检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器和所有外设报警设备功能,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3.1.1进行火灾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

3.1.2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否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下报警按钮时,应能报警;

3.1.3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时,应能启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为正常;

3.1.4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查;

3.1.5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1.6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3.1.7对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3.1.8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3.2消防栓灭火系统

3.2.1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2.2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质 、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3.2.3运行工作泵和备用泵(含补压泵),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动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3.2.4用消防按钮检查能否启动消防水泵;

3.2.5进行一系列的调试,包括消防水泵的性能调试,室内外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功能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调试,水源调试验证用水量各充实水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3.3.1对楼层进行送话广播:检查音源、功放、分区选择器。抽检分区播音测试,监听现场广播音量是否符合要求;

3.3.2楼层与控制中心对讲:检查用电话手柄现场试打消防电话,各处通话应清楚、无噪音,检查电话主机及分区选择器,选择通话应正常;检查功放、音源、区域选择器的工作温度,散热情况;检查、坚固广播、电话分接线端子;

3.3.3对消防广播、消防电话联络柜、主机进行清洁、除尘;

3.3.4全部开启广播,检测功放负载能力;

3.3.5模拟火灾状态下进行紧急广播;

3.3.6全面检查所有消防电话(包括机房、水泵房与控制中心对讲),其通话质量应符合要求。

3.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4.1电源切换试验;

3.4.2外观完整。

3.5喷淋系统

3.5.1巡检院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湿式报警控制阀组、压力控制器、补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其它阀门管道是否正常(包括设备外观、功能)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3.5.2检查水池水位,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水池不作他用并应对该措施进行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3.5.3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是否符合条件,系统压力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反馈至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

3.5.4喷啉水泵每月启动运行一次,当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每月仿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3.5.5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6气体灭火系统

3.6.1 对系统各组件的外观压力进行检查,系统设备组件不能有碰撞变形等损伤和锈蚀情况;

3.6.2设备及管道的支、吊架的固定不应松动;

3.6.3储气瓶内压力应正常;

3.6.4驱动装置的压力不得少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3.6.5喷头应无堵塞、错位现象;

3.6.6对气体系统进行模拟报警,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报警;

3.6.7报警信号、喷气信号是否正常;

3.6.8是否反馈至报警控制器。

3.7防火卷帘门系统

3.7.1巡查各卷帘门状态,手动开关有否破损;

3.7.2检查卷帘门驱动电机及链条传动机构状况,定时加注润滑油;

3.7.3检查卷帘门动作后,消防控制中心是否有反应;

3.7.4对所有卷帘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手动开关、电动机构、导轨清理;

3.7.5防真火灾报警试验,全面检验卷帘门系统联动功能和状态。

3.8防排烟系统 :包括检测防排烟设备及防火阀的功能

3.8.1启动设备使其运转5分钟,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3.8.2检查排烟口的的开启状况及操作功能;

3.8.3检查排烟、加压风机的联动控制及控制信号返回情况;

3.8.4防排烟各防火阀的检查,检查阀门,叶片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变形及能否动作;

3.8.5新风机、通风机防火阀保护功能是否正确;

3.8.6对风机的相关部件进行检查,更换轴承及添加润滑油;

3.8.7检测轴心是否偏移,叶片是否变形;

3.8.8启动防排烟系统使之工作30分钟,观察电机是否正常,测量其送风口风量。

5、年维护

5.1消防泵房、湿式报警阀房间(消火栓泵、喷淋泵、湿式报警阀)及室内管网和送、排烟机房(风机、风箱、防火阀)每年至少免费一次除锈保养(含刷防锈漆)及卫生清理;

5.2消火栓室外管道每年免费做保温一次;

5.3烟感、温感每年免费清洗一次;

5.4室外消火栓每年至少免费一次除锈保养(含刷防锈漆)。

6、年检测: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报告(每年一季度完成)。

7、对上述全面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人员,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8、故障突击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4小时内立即派员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甲方工作人员,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六、其它商务要求

1、投标公司须为蚌埠市内具备消防维保资质公司;

2、维修保养中发现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3、乙方承担维护保养工作期间的人工费,产生的材料费2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200元以上可由乙方代为采购,由甲方向医院结算报销后支付费用,也可由甲方进行购置,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和维护;

4、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设备正常使用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的设备零件且不在免费更换中的,需双方确认价格后免费维修;

5、维保方须固定1个熟悉甲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接”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的维保,每月10日派出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次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并出具维保报告;

7、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8、有责任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演练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9、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蚌埠市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10、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报表(含维修、保养照片)向甲方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11、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或给予恰当的保护;

12、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鉴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维保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蚌埠市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满足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质量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14、依据工程维保特点及要求,配备满足维保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技术人员及足够的设备;

15、参与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6、维保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帽及安全带;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生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但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7、应标单位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甲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18、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周、每月、每季、每年的检测、检查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50%。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七、付款方式

维保方应按(合同条款五)按时完成各项维保任务后,服务期满六个月付总服务费40%,服务期满后付总服务费的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系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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