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阿琪玛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以和地水利审〔2022〕24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招标人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
2.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 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
*****-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2013),结合《尼雅河防洪规划》,该项目区防洪设计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相应的设计洪峰流量为 25.2立方米每秒,对应的工程规模为Ⅴ等。施工标段:本工程塔拉克勒格萨依河左岸桩号 74+000~82+000 段,治理长度 8.0 千米。其中 74+000~78+700段防洪堤 迎水面拟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护面,全段堤高 2.0 米,埋深3.0米,堤顶宽4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1:2.0,背水面边坡系数为1:2.0。 迎水面采用 15 厘米厚的 C25F200W6 现浇混凝土板护坡防护。基础设现浇砼阻滑墙(宽1.0米,厚度0.5米),护坡砼板纵向每 隔3米设一道结构缝,缝宽2厘米,缝内填充高压闭孔板,封口用聚氨酯密封胶封口。现浇混凝土板每隔 50 米设置一道隔墙(宽 0.3米,厚度0.8米),坡脚位置每隔 50 米铺设长3.5米、宽0.5 米的格宾石笼,长度为50米。桩号78+700~82+000段防洪堤迎水面采用格宾石笼护坡,全段堤高2.0米,埋深3.0 米,堤顶宽4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 1:2.0,背水面边坡系数为 1:2.0,迎水面堤顶至河床面格宾石笼厚30厘米,坡前5.0米范围内设置50厘米厚格宾石笼铺盖,护坡及铺盖下设置无纺布(300 克/平方米)反滤层。河道左岸74+000~82+000段堤顶宽度4m,兼做防汛道路,铺设25cm砂砾石。堤顶每1公里布设错车平台1处,宽6米,长28米,共6处。沿堤线每隔100米布设1处百米桩,共80处,每1公里设一处里程碑,共9处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平行检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阿琪玛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90 | 施工标段:本工程塔拉克勒格萨依河左岸桩号 74+000~82+000 段,治理长度 8.0 千米。其中 74+000~78+700段防洪堤 迎水面拟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护面,全段堤高 2.0 米,埋深3.0米,堤顶宽4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1:2.0,背水面边坡系数为1:2.0。 迎水面采用 15 厘米厚的 C25F200W6 现浇混凝土板护坡防护。基础设现浇砼阻滑墙(宽1.0米,厚度0.5米),护坡砼板纵向每 隔3米设一道结构缝,缝宽2厘米,缝内填充高压闭孔板,封口用聚氨酯密封胶封口。现浇混凝土板每隔 50 米设置一道隔墙(宽 0.3米,厚度0.8米),坡脚位置每隔 50 米铺设长3.5米、宽0.5 米的格宾石笼,长度为50米。桩号78+700~82+000段防洪堤迎水面采用格宾石笼护坡,全段堤高2.0米,埋深3.0 米,堤顶宽4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 1:2.0,背水面边坡系数为 1:2.0,迎水面堤顶至河床面格宾石笼厚30厘米,坡前5.0米范围内设置50厘米厚格宾石笼铺盖,护坡及铺盖下设置无纺布(300 克/平方米)反滤层。河道左岸74+000~82+000段堤顶宽度4m,兼做防汛道路,铺设25cm砂砾石。堤顶每1公里布设错车平台1处,宽6米,长28米,共6处。沿堤线每隔100米布设1处百米桩,共80处,每1公里设一处里程碑,共9处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塔力坎力克沟阿琪玛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90 |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平行检测)。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信息。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信息。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监理标段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2月07日
2.获取方式:在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10:30
2.获取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2-07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