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

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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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
(招标编号:GY0CTZ-2023011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331.084732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振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流转土地400亩,开挖稻虾种养塘10个:建设灌溉渠道1000米铺设管道2000
米:建设电灌及泵房1座:沥青混凝土道路3000平方米:铺设草坪4000平方米:建设4200
平方米连栋大棚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振城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头镇稻虾核心示范区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赣榆区城头镇后黄墩村大黄墩村中青墩村:
2.1.2建设规模:流转土地400亩,开挖稻虾种养塘10个建设灌溉渠道1000米铺设管
道2000米:建设电灌及泵房1座:沥青混凝土道路3000平方米:铺设草坪4000平方米:
建设4200平方米连栋大棚1个,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3310847.32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流转土地400亩,开挖稻虾种养塘10个建设灌溉渠道1000米铺设管道2000
米:建设电灌及泵房1座:沥青混凝土道路3000平方米:铺设草坪4000平方米:建设4200
平方米连栋大棚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贵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
以上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12月1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2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
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2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
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
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
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
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
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
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
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
效期内)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
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
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
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
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
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
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招标人谢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
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
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
(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8日之间每天上午8:30-12:00
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任何逾
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请至赣榆区新城区21世纪奥莱城5号楼303室招标代理公司
4.3投标单位的经办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
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项目负贵人的劳动
合同有效期内)和养老保险证明(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
(6)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任何逾期或延迟递交的资料,均不
予受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1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至赣榆区新城区21世纪奥莱城5号楼303室招标代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请至赣榆区新城区21世纪奥莱城5号楼303室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请至赣榆区新城区21世纪奥莱城5号楼303室招标代理公司
七其他
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振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城头镇
联系人:盛主任

话:159507089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赣榆区新城区21世纪奥莱城5号楼3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3174195599
电子邮件:/
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稻虾核心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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