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医定向透药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JH1909-W1051/222110ZB02301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医定向透药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对中医定向透药仪及配套耗材进行采购,货物名称为中医定向透药仪,
数量2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地点为上海
市,货物名称为中医定向透药仪配套耗材,数量5年,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
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地点为上海市,备注中医定向透药仪配套耗材年使用量约
4000套。说明:1.投标供应商需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报价应包括购买货物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以及所需
缴纳的所有税费。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4.项目配套耗
材使用量仅作为参考,根据采购单位近年使用量平均值进行测算,最终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医定向透药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医定向透药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
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
信名单,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三)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
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
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十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获取方式:1.网上
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后发送至
lixinedahuacpa.com邮箱,并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
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
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
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
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上海银行上工支行,帐号:31604900005020624,汇款时请备注:
222110ZB023014标书工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ixindahuacpa..com邮箱。2.现场
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于2023年1月11日到2023年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到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到16时3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赴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经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11时00分
价
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
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pla即.cn)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
查询截图)。
(三)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
(四)评审时间
1.评审时间:2023年2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中标数量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干事:021-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五医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1818349/135855567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李昕
电
话:
632385281312779386
电子邮件:yinxingwei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4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