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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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G021*****11001 |
拟增资额(万元): |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1-12 09:00: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2-13 17:00:00.0 |
咨询报名: | 惠杰029-******** |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议 | ||
其他事项: | |||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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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 标的编号: | GG021*****11001DA01 |
品种: | 增资扩股 | 币种: | 人民币 |
保证金: | 万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 | ||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区间(%): | 90 -90 | 本次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区间: | - |
拟融资金额(万元):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评估机构: | 陕西正源宇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山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增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资产账面值: | 万元 | |
增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负债账面值(万元): | ||
增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净资产账面值(万元): | ||
标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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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名称: | 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681******R |
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9-12-8 | |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股本总额: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批准单位: | 山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 | 关于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批复(山政国资发【2002】26号) | ||
经营范围: | 旅游资源(景点)开发、旅游接待服务、旅游产品开发。预包装食品、农特产品、工艺品销售。 | ||
职工人数: | 30 |
股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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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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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阳县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
财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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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陕西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18 | 报表日期: | 2018-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陕西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19 | 报表日期: | 2019-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无 | 报表类型: | 财务月报 |
报表日期: | 2022-11-30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利润总额: | 万元 |
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负债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2020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20 | 报表日期: | 2020-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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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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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会名称: | 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 竞价类型: | 整体转让 |
交易状态: | 挂牌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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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原股东持股10%,战略投资者持股90% | ||
增资达到及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条件:本次增资应引入一家战略投资者,且确定的最终投资者按照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即达成增资条件(增资款可分期,首期增资款不低于12000万,剩余增资款须在增资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2、增资终结条件:未能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战略投资者、或者未能就《增资扩股协议》达成一致、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等因素,或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盘活资产,化解外欠债务,推进天竺山国家5A景区创建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本次增资拟从2000万元增资至20000万元,即每1股本对应价格不低于1元,原股东以拥有的天竺山景区无形资产、自然资源和净资产占增资后公司10%股权;战略投资者以货币或货币+实物资产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不低于*****万元(*****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占增资后公司90%股权。2、意向投资者可使用货币或货币+实物资产的方式向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增资款可分期,首期增资款不低于12000万,剩余增资款须在增资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意向投资者采用实物出资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及所有权转移,评估报告需经增资方认可。3、收益分配模式。 景区建设期内项目未盈利的年度,每年给予原股东公司总营业收入1%的固定收益;项目盈利后,按照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当按照比例分红获得金额小于营业收入1%的固定收益时,以高者为准分配原股东利益。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经山阳县国资委批复同意,山阳县天竺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减资至2000万元,已完成工商变更。2、2021年7月天竺山景区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无法正常经营闭园至今。每年12月至3月份山上有积雪,为了游客的安全,未对外开放。2021年全年运营3个月左右,故未进行年度审计。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者应为独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个人投资及联合参与投资方式,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及实缴资金均不低于20000万元(提供工商登记信息证明);2、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须书面承诺);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后续投资,最近一个年度资产总额不少于20亿元(以审计报告为准);4、自身或相关联公司具有旅游景区开发及建设或旅游设施建设及运营等相关经验及相关资质,具备与天竺山景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本项须书面承诺);5、使用货币出资的,参与认购股权的出资款项系自有资金、来源合法;使用实物资产出资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无纠纷、无任何权利限制,能依法过户(本项须书面承诺);6、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本项须书面承诺);7、意向投资者应承诺,全权负责天竺山景区后期建设和运营,承诺对景区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前三年每年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增资后5年内不减少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以把天竺山景区打造成5A级景区为建设目标(本项须书面承诺);8、意向投资者应承诺,景区建设期内项目未盈利的年度,每年给予原股东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固定收益,项目盈利后,按照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当按照比例分红获得金额小于营业收入1%的固定收益时,以高者为准保障原股东利益(本项须书面承诺);9、意向投资者应承诺,优先聘用公司现有员工(本项须书面承诺)。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者需承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增资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增资公告中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 2、意向投资者在公告期内须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交纳1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投资者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承诺自被确定为战略投资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2)战略投资者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含公告期内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选择分期付款的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将首付款支付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西部产权交易所在7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增资款可分期,首期增资款不低于12000万,剩余增资款须在增资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以实物资产出资的,需经增资方认可),(3)增资方在收到全部增资款或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的首付款并核对无误后负责变更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4.增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增资方与战略投资者各自承担。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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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
处置方法: |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投资者在交易所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增资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办理报名手续后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代付的予以原路径退回。 4.意向投资者成为战略投资者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意向投资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战略投资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5.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依据《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者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非增资方原因,意向投资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1.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者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者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程序的。 3.违背其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4.在被确定为战略投资者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相关交易费用的。 5.在增资方必要的配合下因战略投资者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 6.《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操作规则(试行)》、《西部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及《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违约的其他情况。同时增资方也郑重承诺,如因增资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战略投资者设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不限于保证金、合同签署时限等)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对以上违约或违规行为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扣除的具体程序及处置办法详见《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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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遴选标准:(1)价格(分值50分);(2)对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帮助(分值40分);(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分值10分)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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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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