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
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LGQZTB-FW-2022-17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以《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调整版)的批复》(长双府批复【2022】23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2.3建设内容:道路工程及六个存量工程。
2.3.1道路工程:
①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 (铁东路-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建道路全长 3310.749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40米,②长春市双阳区铁东路道路排水及桥梁工程 (通阳路-环城 路)新建道路全长 1498.14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 60km/h。道路红线宽度50米,其中包含一座桥梁跨杏树河。采用3*16m 标准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桥梁全长54m。
2.3.2六个存量工程:
存量工程共由六个子项目组成,双营子回族双鹿污水处理工程位于双营乡育民路与长清公路交会处附近的污水处理厂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内;奢岭污水处理工程位于双阳区奢岭镇东南,奢岭工业用地区域内,长双烟铁路与南奢岭河交汇的东北角;齐家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山河街污水处理工程分别位于双阳区齐家镇和山河街;饮马河流域双阳河砖瓦窑桥断面水质提升工程位于双阳河砖瓦窑桥上游1.2公里处;长春市双阳区黑顶子水库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境内,坝址坐落在双阳河支流黑顶子河上游,距双阳城区18公里处。
2.4招标范围:涉及前期准入、项目的设计、建设、转让、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2.5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39万元。项目融资金额为******.11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8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00%,项目新建工程建设投资共计*****.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万元,基本预备费4326.9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6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金;
2.7合作时间:25年(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2年);
2.8运作方式:采用PPP模式实施本项目 (运作方式为BOT+TOT模式);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备注:以上内容、范围和数据来源于采购人提供的实施方案,项目占地具体以批复的土地规模为准,建设内容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采购需求
该项目拟采取PPP运作方式,由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程序引进社会资本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PPP合同,授予社会资本PPP经营权由社会资本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转让、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本项目合作期限25年(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2年)。
项目运营期内,实施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对社会资本进行绩效考核,财政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PPP合作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社会资本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范围内设施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双阳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保证项目资产设施满足约定移交标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2019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记录。
4.2申请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中第三条规定。
4.3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在技术能力、运营经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具有累计******.11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或针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AA级及以上银行资信等级或2021年末净资产不得低*****.28万元人民币。
4.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③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④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5.3 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有关事项
7.1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2 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013******M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刘成彬
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7UDB12E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系人:李辉
电话:199*****77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07日
标签: 基础设施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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