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月10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赛提发精密智能制造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南,东方大道东 | 赛提发智能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 鉴于良好的市场前景,赛提发智能制造(南通)有限公司拟投资10.13 亿元, 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南,东方大道东侧新建赛提发精密智能制造项目。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严格实施雨污分类,各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治理工作使用符合低VOC含量要求的环保型原辅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相关标准,打磨、机加工、危废贮存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其他废气排放执行环评所列要求。你公司须按环评计算结果建设活性炭处理设施,并按《南通市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固废堆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相应管理系统中及时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
年产2GWh锂电池和1GWh电池包项目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庆路东、宏兴路北、吉顺路西、同仁路南 |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6 亿元建设年产2GWh 锂电池和1GWh电池包项目,形成年产2GWh 磷酸铁锂锂离子二次电池、1GWhPACK 电池包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废气喷淋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等须集中收集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及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接管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间接排放标准,上述标准不涉及的废水污染因子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环评要求。 2、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各股废气“应收尽收”,收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中相关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相关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及管理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 3 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及时在江苏省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申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NMP回收液,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之前,应暂作危废管理,若鉴定为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等。本项目所用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也应暂存在达到相应安全管理等级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所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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