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一期工程-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区域内道路、地坪硬化施工招标公告

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一期工程-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区域内道路、地坪硬化施工招标公告


酒钢筑诚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区域内道路、地坪硬化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JGZCG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钢筑诚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区域内道路、地坪硬化施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酒钢筑诚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区域内道路、地坪硬化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7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节点工期如下:具体施工进度按照现场计划安排进行

招标范围:

1、 厂前区区域内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路牙石敷设。

2、厂前区区域内地坪硬化、铺砖施工。

3、厂前区区域内绿化带挖土外运(不含种植土回填和绿化)。

4、厂前区区域内绿化带供水主干线施工。

5、厂前区区域内树沟护坡施工。

本次招标内容补充和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范围的土建结构预埋件、预留孔洞、动力电气仪控专业穿越工作,需投标人与相关单位协作,施工中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地基夯实。

2)、本次招标工程按照图纸标高要求产生的土方取填开挖外运工程量均含在招标范围内,土方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等接引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仅提供施工用水、电等接引点,其余接引工作和水电等计量表具和使用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不允许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投标单位需考虑商品混凝土。

5)、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模板支护不允许使用钢制模板。投标单位需考虑竹胶板。

6)、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招标内容:6.1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附件4《文明工地设施建设内容》和附件5《酒钢筑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7)、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工、检测试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报审报验备案、中间交接、隐蔽验收、交竣工验收、保修服务、范围风险等。

8)、本次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外购材料或成品的采购要求(如果有):全部外购材料或成品的材质、颜色、款式规格、质量等级、品牌(专业生产制造商)、环保等级等,中标人在采购施工前必须提供样板和质量证明书经招标人、业主确认封样后方可大面积实施,并据此验收结算。

9)、图纸中所列全部材料(清单和图纸标注)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施工(安装)。

10)、中标后及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发布新的税收政策(比如营改增等),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新政策要求的税种、税率向招标人开具相应发票,合同总价固定不变。

11).具体色调及漆种由我方指定(如果有,我方将根据集团公司及业主的相关规定进行指定,依据业主方文件《甘肃宏汇公司********-宏汇统一技术规定(终版)》)。

12)、施工图纸以投标人开标前在招标人处领取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3.4接受酒钢付款方式。

3.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07月0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

标书费 :500元(伍佰元整)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超(项目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488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141

传 真:(0937)*******

联 系 人:赵 杰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号:****************9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6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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