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招标公告
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农业局的委托,对其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67
委托代理编号:XXZG-LY-2015-012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63万元,第二标段117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中标单价和预算金额确定。
4、投标说明:(1)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分标段投标,分标段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分标段评标,以单价定标。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任意一个标段。
(2)投标人如同时投两个标段,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土壤调理剂产品(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重金属钝化剂)必须经过农业部登记审批。
(2)投标人所投产品登记证上通用名称为土壤调理剂的,其适宜范围必须为酸性土壤。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湖南或南方双季稻区其他省份水稻上进行过试验,且产品达到阻镉效果30%(含)以上,须提供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应用报告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在2014年6月―2015年6月出具的所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5)投标人所投产品是重金属钝化剂的须提供经登记备案的企业标准。
以上资质条件须提供原件资料查验。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4售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7.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至开标现场: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或复印件)
(5)土壤调理剂的农业部登记审批证明;(原件)
(6)产品登记证;(原件)
(7)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原件)
(8)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9)重金属钝化剂的经登记备案的企业标准文件(如果所投产品是重金属钝化剂的须提供)。(原件)
以上证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单独提供原件供查验,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且以上证件如投标人未携带、携带不齐全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期,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保证金:
9.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标段叁万贰仟元整,第二标段贰万贰仟元整(如投标单位同时投两个标段,可一次性缴款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但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9.2缴纳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户。
9.3缴纳帐号:
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监督电话:****-******** ****-********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
9.4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含)(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9.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农业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四楼
电 话:139*****257 联系人: 瞿德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 系 人: 邓 玲 电话:****-********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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