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更新项目(二次)
冷却塔更新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23-01-11 15:52:45截止时间:2023-01-31
冷却塔更新项目(二次)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冷却塔更新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JD-HT2022-0207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采购内容 |
冷却塔更新项目(二次) | 214.*****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交付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万元)货物的包装、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交货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2.技术指标
基本指标如下表所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最终以附件为准。
序号 | 项目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循环水量 | 共3台冷却塔,其中2台冷却水塔标准工况冷却水量500吨/小时,1台冷却水塔标准工况冷却水量300吨/小时(在湿球温度28.4℃,温差37℃降至32℃选型对应的冷却水塔流量) | |
2 | 冷却方式 | 方形逆流冷却方式 | |
3 | 进水温度 | ≤37℃ | |
4 | 出水温度 | ≤32℃ | |
5 | 环境湿球温度 | 28.4℃ | |
6 | 电源 | 380V/3P/50Hz | |
7 | 电机功率 | 单个300吨/小时冷却水塔含一台电机,单个500吨/小时水量冷却水塔含两台电机,共5台电机,单台电机功率不大于15kW | |
8 | 风扇型式 | 轴流式 | |
9 | 电机形式 | 全封闭防水型 | |
10 | 传动方式 | 联轴器直接由电机联动风扇 | |
11 | 淋水填料 | 理化性能指标符合DL/T742-2001《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GB7190.1-200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材质为改性PVC,基片厚度0.30~0.45mm,无添加再生料。填料片材应耐-40℃低温及65℃高温、填料块平压强度≥350kg/m2;绝对阻燃,抗老化寿命长;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寿命大于5年 | |
12 | 设备尺寸 | 500吨/小时冷却塔 长×宽×高(L×W×H)均≤8000×4000×3700 mm(不带底座支架高度) 300吨/小时冷却塔 长×宽×高(L×W×H)均≤4600×4600×4000 mm(不带底座支架高度) | |
13 | 冷却塔进出水管 | 304不锈钢以上材质钢管,管径与现有管路一致 | |
14 | 防雷 | 具备防雷功能 | |
15 | 检修便利性 | 带检修扶梯,塔顶维修护栏 | |
16 | 质保期 | 主体结构3年以上,防水防腐5年以上 |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6. 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近三年内,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二)项目资格条件,具有以下三项资格条件之一即可。
1.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2. 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线上报名。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但需提供库内企业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1份。线上报名需联系邮箱:dfhtzs2021@126.com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仅限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下列资质三选一即可,提供复印机件并加盖公章:
①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②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保密承诺书。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线上购买联系邮箱dfhtzs2021@126.com,将上述文件盖章扫描合成一份PDF发送至邮箱,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2月15日9点30分
(二)开标时间:2022年2月15日9点30分
七、开标地点:海南省文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8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10-********、185*****566
传 真:010-********
邮 箱:dfhtzs2021@126.com
标签: 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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