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实施部分)设计招招标公告
(2015年度实施部分)设计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13】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5年度实施部分)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项目(2015年度实施部分)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址: 石河子市区
2.3 建筑规模:
西一路(天山路至北二路)管网建设:DN900一次高温水管网1100×2米;
换热站改造:6个换热站设备改造。
2.4 该标段计划投资额: 1600 万元
2.5 本工程设计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项目(2015年度实施部分)的所有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及业绩;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进行进石项目登记。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6 日至2015年 7 月 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件。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3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
邮编:832000 邮编:*******
联系人: 王红霞 联系人:李江波、魏玉涛、刘骏、杨戈
电话: ****-******* 电话:****-*******、*******、158*****888
电子邮件:xjitc@126.cn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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