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县芦浦镇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县芦浦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对本项目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玉环县芦浦镇初级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约2911平方米。

2.1.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约650万元。

2.2 招标范围:玉环县芦浦镇初级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电梯、室外配套)等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5年7月1日下午17时前,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上述证书为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双港路8号六楼,电话:****-********,联系人:林婉婉)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教育局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芦浦镇初级中学(盖章)

联系人:叶校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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