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碧清水务2023年度污泥进行运输服务,运输里程和数量均可能发生变化,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实际运输里程、数量为准。

2.2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约定日期起。

2.3服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运输本合同项下污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且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招标人提供政府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运输污泥的资质、相关文件和(或)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备案,如果投标人未按约提供上述文件或证书和(或)提交的上述资料、证书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自行装车、卸货(包括但不限于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

3)投标人须拥有、配置、安排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污泥运输车辆,并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等承担责任;污泥运输车辆的数量、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安全环保、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污泥运输服务全部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污泥运输车辆为适应运输合同项下污泥的全密封自卸货车(须为投标人自有运营车辆),顶部能自动关闭密封且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需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污泥运输手续);投标人负责运输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为污泥运输车辆购买不低于100万元/车的商业保险,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施行全过程监控、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及应急救援器材并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负责对污泥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完好,且有相应的记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等。

4)投标人须配备污泥运输专职驾驶员(须取得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和符合合同和发包人要求的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投标人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完成其工作的资质和能力,并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等,在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安全、道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装卸、运输等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安全、环保、合法合规。投标人自行承担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

5)满足招标人24小时连续运泥的需要,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车辆和服务人员必须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装车提供污泥运输服务。

6)投标人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招标人及污泥产生单位、污泥接收单位等相关单位规定的卫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全、环保、文明作业。确保密闭装运,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发生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确保不影响招标人及招标人所属污水厂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7)污泥车辆在生产区域内,应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火。投标人须按约规范运输污泥;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运输污泥,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运卸、堆放至非招标人指定处置点,不得使用非备案车辆进行运输,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污泥运输数据,不得有“抛、冒、滴、漏”等现象,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产生有效环境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及事故等。

8)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及其所属污水厂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爱护、维护、正确使用,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使用非投标人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招标人和(或)所属污水厂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和(或)所属污水厂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等,处违约金200元/处,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和(或)其下属各污水厂要求恢复原状、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如投标人怠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和(或)其下属各污水厂、处置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责任、风险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保证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若在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过程中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后果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应对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并提供应急处理预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11)污泥运输服务应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污泥运输转移联单制度;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完善污泥运输等方面上报环保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报表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的记录、运输单位需加盖公章等)。

12)服务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合同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良好,无引起有效投诉情况、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保事故等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若上述要求和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和标准为准。

具体服务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和合同约定。

13)运输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将碧清水务下属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运送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冀东水泥璧山公司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合法合规处置点等。

2.4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实际发包人和执行人均为招标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运输车辆为无跑冒滴漏的污泥专用运输车(自卸货车、自营车辆),顶部能关闭密封(小型货车须篷布遮盖),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污泥专用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服务区域为重庆市内的污泥运输或垃圾运输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下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自行装车、卸货(包括但不限于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

2)车辆为适应运输合同项下污泥的全密封自卸货车(投标人自营车辆),顶部能自动关闭密封且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

3)满足招标人24小时连续运输的需要,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车辆和作业人员必须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装车并提供污泥运输服务;

4)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并提供应急处理预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5)投标人中标后须满足污泥运输特殊监管要求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环办【2010】157号)要求,执行污泥运输转移联单制度,能够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7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10-1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1 月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办理。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02 月 02日 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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