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岸区城市供水企业、直饮水设备水质检测项目竞采公告-竞采公告

2023年南岸区城市供水企业、直饮水设备水质检测项目竞采公告-竞采公告

需求描述:

(1)总体检测要求:

出厂水、管网水和二次供水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直饮水标准为:《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2023年4月1日起,出厂水、管网水和二次供水标准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2)检测对象:
1、出厂水106全项分析检测的对象:江南水厂(黄桷渡、白洋滩车间)、朱家岩水厂、观景口水厂、明月沱水厂。
2、出厂水常规42项检测的对象:江南水厂(黄桷渡、白洋滩)、朱家岩水厂、观景口水厂、明月沱水厂。
3、管网水7项检测的对象:江南水厂(黄桷渡、白洋滩)、朱家岩水厂、观景口水厂、明月沱水厂。
4、二次供水8项检测的对象:二次供水设备。
5. 19项检测的对象:47台直饮水设备。
(3)检测工作项目:
1、出厂水水质全项目检测106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甲醛(使用臭氧时)、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三、三氯乙醛、苯、、二、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草甘膦、、四氯化碳、苯并(a)芘、滴滴涕、六六六、氟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盐(以氮计)、溴酸盐(使用臭氧时)、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锑、钡、铍、硼、钼、镍、、。 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钠、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浑浊度、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及游离氯制剂、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2、出厂水常规42项:总大肠杆菌、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盐、、四氯化碳、溴酸盐(使用臭氧时)、甲醛(使用臭氧时)、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总放射性、总放射性、几游离氯制剂、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3、管网水7项检测: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总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管网末梢点)。
4、二次供水8项检测:浑浊度、色度、消毒剂余量、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臭味及肉眼可见物等。
5、直饮水19项检测包含: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电导率、总硬度(以CaCO3计)、挥发酚类(以苯酚计)、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Mn,以O2计)、盐氮(以N计)、砷、汞、铬(六价)、铅、氯仿()、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是盖有“CMA”和供应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必要时需提供质量控制情况以及所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
(5)检测频率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按调整后的频率支付费用)
1、每年检测出厂水(106项指标),全年共检测5次。
2、每月检测出厂水(42项指标),全年共检测55次。
3、每月检测管网水(7项指标),全年共检测60次。
4、每半年检测二次供水(8项指标),全年共检测20次。
5、每月检测直饮水(19项指标),全年共检测120次。
(6)水样采集与保存、分析方法的要求
1、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06)的要求执行。

2、分析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3-2006、GB/T 5750.4-2006、GB/T 5750.5-2006、GB/T 5750.6-2006、GB/T 5750.7-2006GB/T 5750.8-2006、GB/T5750.9-2006、GB/T5750.10-2006、GB/T5750.11-2006、GB/T 5750.12-2006、GB/T5750.13-2006)的要求执行。

(7)质控要求
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精密度和准确度的控制必须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3-2006)的要求执行。
(8)城市供水相关检测指标内容、数量及执行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最新要求执行。成交供应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需于2023年3月20日前向我局提供相应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书,届时未能提供,则自动解除合约。

预算金额: ¥******.0 元

服务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

服务周期: 365 天

采购编号: ********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标签: 直饮水设备 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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