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2)粤1803民初4608号案随机摇号选定鉴定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2)粤1803民初4608号案随机摇号选定鉴定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2)粤1803民初4608号案随机摇号选定鉴定专业机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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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2日 15:03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2)粤1803民初4608号案随机摇号选定鉴定专业机构公告 各鉴定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定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10:00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摇号系统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范围内(文印类)进行网上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案件信息: 案件:(2022)粤1803民初4608号。 鉴定类别: 文印类 鉴定内容: 案件:对涉案显示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的《居间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盖章)“广东亿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的印章真伪进行鉴定。 l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2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3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4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 5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17:30,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鉴定机构,于报名截止前自行网上报名参加摇珠,逾期不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摇珠资格。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案件正选机构、中签2、3为按顺序备选机构。 3、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定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6、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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