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城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新化县城第二水厂工程是确保县城饮安全和县城中远期发展用水需要的民生工程。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经新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就县城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在新化县城上游冷水江市球溪新建取水泵房,并新建一根DN1200球墨铸铁引水管道将资江原水从冷水江球溪输送至新化二水厂净化处理,引水距离约22千米,引水能力为9万米3/日,二水厂选址在新化桑梓镇,设计净水能力为一期工程5万米3/日(二期工程为9万米3/日),资江原水经新化二水厂净化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根长约10千米的DN1000球墨铸铁配水主干管输送至县城。

投资估算:二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38亿元,其中:取水泵房投资0.38亿元;原水引水管线投资1.3亿元;净化厂工程投资1.21亿元;二水厂至县城的配水主干管投资约0.5亿元。

项目进展情况:工程于2013年8月30日经娄底市发改委核准立项。目前二水厂厂区征地、地勘、初步设计及评审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正在编制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招商内容

(一)引进投资合作方与我县成立水务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采取PPP模式合作建设和运营县城供水业务。

1、我县以县供水公司现有净资产(含月光潭水厂和二水厂土地)经评估后入股,投资合作方以现金出资入股(股份比例根据县供水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和投资合作方对二水厂的投资金额由双方具体协商确定,我县持股比例最低不小于25%),合资公司可由投资合作方控股。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原供水公司不注销,但不再经营县城供水相关业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我县委派2名,投资合作方委派3名,董事长由投资合作方提名担任,总经理由我县提名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县供水公司原有经营班子保持稳定。监事会主席由我县提名担任。

3、原供水公司员工不进行改制,保留原来国有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不改变,员工编制仍全部挂靠在原县供水公司。

4、合资公司全面接收原供水公司的所有在编及在岗员工,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员工整体收入水平和其他待遇在保持现有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合资公司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并确保员工(含原退休和新退休的员工)享有政策性福利待遇和其他参照政策享有的福利待遇。

(二)关于二水厂取水泵房、二水厂厂区和厂区至县城的配水主干管等工程建设

1、本工程建设由合资公司承担,所需的全部建设资金由投资合作方在合资公司出资的股份现金中解决。

2、工程采取造价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总承包价格在不高于初步设计概算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承包价格确定后不再更改。

(三)关于从二水厂取水泵房至二水厂厂区的原水引水管道工程建设

1、本工程建设所需投资由合资公司筹资建设。

2、工程采取造价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总承包价格在不高于初步设计概算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承包价格确定后不再更改。

3、本工程建设我县可对合资公司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总金额由投资合作方提出后经双方协商确定。补贴总金额确定后,我县采取以水价补贴的形式分年度补贴至合资公司,补贴年度在三年以上(具体由投资合作方提出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列入合资公司资产,并由合资公司进行运营和管理。

(四)工程建设期

二水厂全部工程(包括二水厂取水泵房、原水引水管道、二水厂厂区和厂区至县城的配水主干管等全部工程)的建设期为两年半以内,从双方签订正式协议起计算。

(五)关于合资公司的运营

1、合资公司可依法取得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权期限由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特许经营有关事项均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执行,合资公司按照特许经营有关规定依法经营。合作经营期届满,合资公司的资产移交等问题由投资合作方提出方案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合资公司供水范围为新化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并与县城规划区范围同步扩展。县城规划区范围以外的供水(含乡镇供水),由合资公司根据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

3、县城自来水价格应与娄底市其他县市水价基本持平,水价调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县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合资公司申请后,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适时调整。

4、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合作

如投资合作方有意将县城污水处理厂纳入本项目合作内容,我县予以支持,具体合作方式由投资合作方提出方案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如将县城污水处理厂纳入本项目合作内容,必须妥善安置所有员工,并确保其待遇在保持现有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稳步提高。

三、招商方式

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商。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的投资实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具有自来水相关运营管理经验、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的中央企业、大型国企、上市公司。

2、公示及报名时间:共21天(即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10日17点),其中后5个工作日(7月6日— 7月10日)为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新化县城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

4、报名时须携带报名单位的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基本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由报名单位委托授权的控股直属单位的报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资人在报名时必须同时递交经密封的投资合作方案。

5、报名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报名保证金壹佰万元,报名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点(7月10日17点)前从报名人的帐户转入新化县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帐户方为有效报名。报名人被确定为投资合作方后,其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批入股资金,如报名人报名后又单方退出本次招商,或报名人被确定为投资合作方后又单方退出本次招商,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报名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投资合作方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息。

6、履约保证金。投资合作方必须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从其基本帐户转入履约保证金伍仟万元至新化县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帐户,合同生效。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入股资金。如未按上述要求到位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投资合作方单方退出本次招商,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资合作方确定方式

1、报名投资合作方在两名(含)以上时,我县根据投资合作方递交的投资合作方案、投资合作方综合实力、投资合作方自来水运营管理业绩、未来发展等方面采取竞争性谈判、设置竞争性标的比选的方式确定投资合作方。

2、如果在招商报名期限内仅有一家报名,则采取双方协议方式确定投资合作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化县城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梅苑开发区

账户名称:新化县城第二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化梅苑分理处

账号:****************3056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电话:138*****976)

附:1、新化县供水公司简介

2、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简介

新化县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新化县供水公司简介

新化县供水公司成立于1979年,属县住建局主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的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县城自来水生产供应及供水管道安装维护工作。现有干部职工178人(含退休30人)。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管部、客户服务中心、月光潭水厂、营业所、管网所、安装分公司、后勤保卫部、工程部、技术设备部、信息管理中心、水质监测站、水表检定站、稽查大队、物资供应部等部门。

生产经营:公司供水区域为新化县城(上梅镇和上渡办事处)及城郊地区,供水面积约23平方公里,供水人口约20万。公司月光潭水厂始建于1985年,以资江为水源,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经过三期扩建改造,设计供水能力从最初的1万m3/日提升至现在4万m3/日,目前夏季供水高峰最大供水量已达到满负荷。2014年12月,月光潭水厂降锑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建成,采用湖南大学的“强化混凝处理工艺”,目前试运行效果良好。

2014年公司产水量为1097万m3,同比增长3.49%;销售水量799万m3(未含3%—5%的市政用水),同比增长5.15%,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7%。2014年公司实现利税458.3万元,同比增长6.37%。至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7172万元,净资产4781万元,供水区域DN100以上供水主管道长约150千米,直接抄表用户为4.2万户。2014年,投资1300余万元的桑梓镇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通水。多年来,几代供水人励精图治,负重前进,稳步发展,全力服务我县城市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充分满足了我县县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用水需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自来水水价:居民生活用水2.27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3.40元/m3,特种行业用水9.00元/m3(现行水价从2013年3月起经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上述水价未含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企业精神:“团结务实、开拓创新”。

服务宗旨:“安全优质供水,文明规范服务”。

所获荣誉:先后获得湖南省“城市供水先进单位”、省“集中式供水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先进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省“园林式单位”、省“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先进单位”、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省“城镇供水分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娄底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县“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新化县供水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简介

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是由县住建局主管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员工35人。目前总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m3/d。现将有关情况简介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8年7月由娄底市发改委核准立项,2008年9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2万m3/d,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法处理工艺,总投资898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3498万元,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投资4212万元,工农街下水道疏浚改造工程1270万元。工程于2009年底竣工试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所有工程经审计局审计后结算,实际完成工程投资约一亿元。

从试运行到2014年底,共处理县城生活污水3134.66万m3,COD 削减量6011.52吨。2015年一季度完成污水处理量184.54万m3,平均日处理2.05万m3,处理负荷率为103%,COD 削减量342.6吨。产生的含水率在60%以下的剩余污泥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各项处理水质指标经自行检测及省监测中心在线监测,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

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13年经湘发改环资[2013]1045号立项,2014年6月动工建设,建设规模为新增日处理能力3万m3/d,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法处理工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9478万元,其中厂区工程3469万元,管网工程6009万元,出水水质标准为国家一级B标准。厂区工程于2015年4月建成试运行,目前实际处理污水约3万m3/d。由于河东新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河堤排渍站改造尚未全面建成,以及河东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能力有限等原因,河东新城区只有部分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现收集和处理的污水主要是老城区部分。目前正在抓紧实施河东新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河东提升泵站扩建和排渍站排放阀门的改造升级。

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建设,对于保护资江水体水质、改善其生态环境、促进新化县城经济发展、提高县城人民生活质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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