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校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2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校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2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珲春市第四中学校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15-36
1.招标条件
1、珲春市第四中学校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字[2015]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教育基建办公室,项目所需资金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93.4万元;
2.2招标范围:维修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珲春市第四中学、一实验、杨泡学校院内;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总日历天数37天。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能参预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9号文件。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29日至 2015年7月3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在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人: 李晓萍 ,联系电话: ****-******* ;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29日至 2015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在 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曹莹 ,联系电话: ****-*******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 不足法定人数 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5年07月20日10:00时前,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3万元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教育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宁长林 联系电话:139*****885
招标代理: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莹 联系电话:****-*******
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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