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兴化安丰营投部租用外部邮件揽投处理场地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兴化安丰营投部租用外部邮件揽投处理场地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兴化安丰营投部租用外部邮件揽投处理场地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TZCG-2023-1-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兴化安丰营投部租用外部邮件揽投处理场地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工程工作
项目地点:兴化
全年预算金额:12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工期:20日历天
1.5质保期限:贰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2.0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不满足最高限价和“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4.磋商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派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函)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时间要求:截止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2021年10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2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8.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档递交(邮寄)/人工送达
5.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14时30分(邮寄的响应文件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接受),响应文件邮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门卫处/收件人:龚经理/联系电话:173*****303(推荐使用顺丰、EMS快递,不接受到付;若为人工送达,送达时请与代理机构人员联系,防止文件遗失)。
5.3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14:30时
5.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现场开标情况由采购人组织并监督。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话:138*****860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6号
联 系 人:龚经理
电话:173*****303
标签: 理场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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