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3﹞-1号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3﹞-1号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决定挂牌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亳谯经规条字2022-011

华佗大道东芍花路南振谯路西

*****.6(15.193)

工业

≥1.2

≥40%

≤15%

50

1179

590

5

2022-78

古井镇酒神大道东减王路南

*****.3(140.0)

工业

≥1.2

≥40%

≤15%

50

1568

784

5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现状指标说明》,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亳谯经规条字2022-011地块附《用地清单征求意见表》)。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30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和《用地清单征求意见表》。

四、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30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30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0上午10:00止,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其他:(一)亳谯经规条字2022-011地块出让起始价包括土地评估价182.31万元(12万元/亩),建筑物评估价990.07万元(1626元/平方米),附属物评估价6.13万元。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杨胜闪 联系电话:0558-**************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97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29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608*********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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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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