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餐厅服务单位(不见面开标)”项目采购公告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餐厅服务单位(不见面开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餐厅服务单位(不见面开标)”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规格、数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限:2年

5、交付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青芳街39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企业(公司)及法人证明文件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2、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复印件需盖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方式: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邮箱********@qq.com报名。(投标人报名需发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等材料)。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青芳街39号

3、收件人:王老师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供应商应将加盖公章、法人章及相关人员签字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包装,以顺丰方式邮寄至谈判地点。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在途时间,并保证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签收。不邮寄或逾期签收的,均视为放弃本次磋商的机会。

七、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二)采购清单:网上报名后回复(投标人报名需发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等材料至邮箱********@qq.com)。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05月至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05月至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05月至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05月至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4、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地址:许昌市青芳街39号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7*****701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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