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优质稻生产专用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优质稻生产专用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序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子自动数粒仪 | 2 | 台 |
2 | 种子低温保存箱 | 1 | 台 |
3 | 瑞雪种子精选机 | 1 | 台 |
4 | 种子水分测定仪 | 2 | 台 |
5 | 鲜米机 | 1 | 台 |
6 | 电子天平 | 2 | 台 |
7 | 种子真空包装机 | 1 | 台 |
8 | 种子档案管理专用电脑 | 1 | 台 |
9 | 种子档案管理专用相机 | 1 | 台 |
10 | 太阳能杀虫灯 (水稻田太阳能杀虫灯) | 10 | 盏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3、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9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YNDCZBDL2015-80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前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标书售价:每份900.00元交与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4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75—*******
邮编:678000传真:(0875)*******
E-mail:********19@qq.com">********19@qq.com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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