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丽江市永胜县“非合作社农企实体”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公告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丽江市永胜县“非合作社农企实体”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公告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丽江市永胜县子项目“非合作社农企实体”投资模式,用于支持项目区乡镇(永北镇、三川镇、程海镇、期纳镇、涛源镇、片角镇、顺州镇、仁和镇)以独资、合伙、公司、家庭农场等组织形式的涉农经营主体(市场主体)发展种养殖等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实施期限1年,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一、农企(市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的资格条件:

(1)在县市场监管局以独资、合伙、公司、家庭农场等组织形式正式登记为法人的涉农经营主体(市场主体)至少连续三年;

(2)注册经营范围与农业产业相关,且注册地址在项目县内至少一年;

(3)目前与已雇用至少20名农村劳动力的合作社合作,或本身直接在生产加工等方面雇用20人,或以协议生产合同的方式与农户建立关联;

(4)对于在农业农村系统(县级)中注册为家庭农场的实体,目前所需的就业人员将为六名,包括个体户;

(5)承诺再雇用40名个人受益人,作为雇员,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商业利益或收入分享;

(6)优先考虑与农民生产合作社密切合作的农企。

二、农企(市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的要求:

(1)农发基金项目出资上限为120万元,农发基金投资与经营主体出资比例为1:1,如农发基金投资12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120万元。同时受援经营主体无论从项目中获得多少项目资金,都必须惠及至少40位农民,每位农民的受款上限为3万元。

(2)在非合作社农企实体投资模式下,符合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使用条件的支出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需符合以下方面的支出:

a)机构升级投资和运营升级投资,包括对生产系统的投资(例如,先进种畜、改良苗木、再嫁接、改良土壤和水资源管理做法方面的技术援助、综合害虫管理和其他提高生产可持续性、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抗御能力的做法等);

b)农产品及农业相关产品的初加工和加工技术;

c)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储存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施或其他销售设施(可能时);

d)市场探索和开拓,以开发新的、价值更高的市场(分析、制定营销策略等);

e)质量标准、标签和核查等的升级、品牌打造、产品追溯、物流、食品安全等;

f)一般服务和培训;

g)国际农发基金的贷款资金不能用于年度运营费用(如工资、年度生产投入、化肥、农业劳动力等)或营运资本。

按照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有关要求,现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以独资、合伙、公司、家庭农场等组织形式的涉农经营主体(市场主体)2023年2月20日之前向县农发基金项目办公室递交商业计划感兴趣函(一式十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县农发基金项目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农企(市场农业经营主体)递交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进行评审,综合评分得70分以上(含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进入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并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退还递交人,且不得修改后再行递交。

单位名称:永胜县农业农村局农发基金项目办

单位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凤鸣南路延长线

联系人:陈国富?联系电话:189*****033

邮箱:ysnfjj@163.com

附件:1.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

2.商业计划建议书格式

永胜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 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

附件二 商业计划建议书格式

标签: 振兴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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