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 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项目代码2110-******-04-05-5399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99㎡,总建筑面积*****.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地下建筑面积6118.19㎡;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7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43.7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R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R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青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石豪亮 | 联系人: | 张游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刘家董片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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